當前我國電源結構仍以火電為主,表現為火電在電力裝機、發電量的比重分別達到75%、82%左右,火電廠消耗的原煤占全國煤炭消費量的50%以上,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國排放量的45%左右,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國碳排放量的40%左右。因此,發電企業尤其是火電企業在低碳經濟發展中,將面臨較大的節能減排壓力。同時,低碳經濟發展,為風電、核電、水電、生物質發電等清潔能源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
低碳經濟對發電企業發展帶來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推動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主要是通過電力體現,以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直接替代常規化石燃料,不僅能效接近100%,而且碳排放趨近于零。各國都把新能源產業作為低碳經濟發展的核心。如美國提出到2012年將新能源發電占總能源發電的比例提高到10%;我國提出爭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據此制定的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即將出臺,而該規劃的核心是“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裝機目標,逐步降低火電裝機比例”。這一規劃的出臺必將進一步推動發電產業結構轉型,促進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發電企業必須把握機遇,大力發展核電、風電等新能源產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綜合競爭能力。
推動火電機組結構進一步優化。火電機組是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據測算,每燃燒1噸煤炭會產生4.12噸的二氧化碳氣體,比石油和天然氣每噸多30%和70%。因此,淘汰容量小、能耗高的小火電機組,優化火電機組結構,對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至關重要。
推動火電減排技術不斷創新。我國發電行業“煤炭當家”的格局,短期內尚難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大力發展清潔高效的燃煤發電技術。當前我國在火電減排技術研發方面,主要有整體煤氣化聯合循環發電技術(IGCC)和碳捕集與封存技術(CCS)。IGCC是指將固體煤的氣化、凈化與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相結合的清潔高效發電技術,具有包括二氧化碳在內污染物近零排放和大幅度提高煤炭發電效率等優勢;CCS是指將燃煤電廠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來,用各種方法儲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氣中的一種技術,CCS裝置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過出售液體二氧化碳產品來實現收益。
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興起。近年來,我國各大發電集團在水電、風電、生物質發電、熱電聯產以及天然氣發電的CDM項目開發方面,均取得了不錯的收益。CDM項目開發根源于《京都議定書》所設計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具體是指我國發電企業通過開發清潔發電項目所實現的減排量,在經過特定機構認定后,可產生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并進入排放權市場交易,使降低碳排放不再只是發電企業的一種社會責任,而變成了可以獲利的能力和資產。目前,世界各主要發達國家紛紛建立了排放權交易市場,我國也于2008年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成立了環境交易所。隨著低碳經濟的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逐步興起,將給發電企業的CDM項目開發帶來巨大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