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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十二五”時期,將選擇100個城市新建區域(規劃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等)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和運行。
根據近日公布的《“十二五”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將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同時,將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5年起直轄市及東部沿海省市城鎮的新建房地產項目力爭50%以上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此外,將完成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4億平方米以上,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節能改造6000萬平方米;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農村節能示范住宅40萬套。
《規劃》明確,到“十二五”期末,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建設一批綠色生態城區、綠色農房,引導農村建筑按綠色建筑的原則進行設計和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