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化解產能過剩工作座談會。住房城鄉建設部為此征詢中國建筑金屬結構協會,關于“研究加強新能源發電消納問題”。光電建筑應用委員會積極為光伏行業建言獻策。
委員會認為,我國光伏組件產能過剩的原因,既有制造業崛起的內因,也有國際光伏市場蓬勃發展的外因。光伏制造業迅速擴張是在國際和國內經濟大背景下市場發展的必然現象。我國光伏行業在十幾年間,經歷了一個由繁榮到危機的過程,反映出世界光伏發展的道路并非一帆風順。
通過梳理我國的光伏政策,委員會認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到《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從《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到《關于完善太陽能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和《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足以表明,我國的光伏政策具有階段性和連續性。
委員會認為,我國光伏市場存在著諸多矛盾:光伏組件產能過剩與國內市場需求不足的矛盾;理性需求較高與實際需求過低的矛盾;煤電價格偏低與光伏電價偏高的矛盾;宏觀政策與配套政策不協調的矛盾;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矛盾等等。在當前國際矛盾尖銳、國內市場機制已經具備的關鍵時期,國家刺激性政策的力度與各種利益機構的矛盾成為主要矛盾。
如何把握時機,出臺相應政策,化不利因素為有利因素,是化解光伏產能過剩與光伏市場需求不足矛盾的關鍵。委員會認為,正如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進入深水區一樣,光伏發展已經面臨市場化的關鍵時期,需要綜合配套政策,多管齊下,攻堅克難,其中包括:取消煤電雙軌制;實行碳稅;出臺光伏發電減免稅政策;光伏電力強制性配額;節能減排問責制;大幅提高光伏上網電價;實行逐年降低的光伏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