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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24日通過一項法律草案,要求到2020年在歐盟出售的新汽車平均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由目前的130克減少到95克。
對于那些計劃生產二氧化碳排放量超標車的歐盟廠商,草案提出了補救措施,即這些廠商必須同時生產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足50克的超清潔汽車。具體規定如下:2013年至2015年每生產1輛這樣的超清潔汽車,最多可生產3.5輛超標車;2016年至2023年可生產1.5輛超標車;2024年以后可生產1輛超標車。
不過草案規定,年產量在1,000輛以下的汽車制造商不受這一標準限制。
草案還提出,2025年以后,在歐盟出售的新汽車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需降低到68克至78克。
歐盟委員會前不久發布公告稱,從2013年新年第一天起,歐盟對新型公交車和重型卡車執行歐六排放標準的法規正式開始生效。這意味著,歐盟進一步加大了對相關車輛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度。
據了解,在歐六排放標準生效之前,歐盟實施的是2008年推出的歐五排放標準。歐六排放標準實施之后,歐盟境內新型公交車和重型卡車尾氣中的氮氧化物將減少80%,尾氣中的顆粒物含量能減少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