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同時,由此帶來的地區環境和全球環境的急劇變化也對人類生存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其中,由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是國際社會最關注的熱點。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源于人類對礦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氣等的大量消耗。因此,世界各國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同時,都把節約和充分利用能源當成首先考慮的問題。而對于高耗能的企業來說,能源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所以想方設法開源節流,降低能耗費用,也已成為企業積極探索的問題之一。
20世紀70年代世界石油危機爆發后,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節能機制在市場經濟國家逐步發展起來。所謂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能源服務的外購契約安排,是運用市場機制來實現能源節約,其基本運作機制是:通過合同約定節能指標和服務以及投融資和技術保障,整個節能改造過程如項目審計、設計、融資、施工、管理等由節能服務公司統一完成;在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回收和合理利潤由產生的節能效益來支付;在合同期內項目的所有權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并負責管理整個項目工程,如設備保養、維護及節能檢測等;合同結束后,節能服務公司要將全部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耗能企業并培養管理人員、編制管理手冊等,此后由耗能企業自己負責經營;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改造的全部技術風險和投資風險。相對傳統的節能減排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一次革命。節能服務公司為耗能企業量身定做改造方案,提供所需資金及全程技術支持,并從節能效益中回收投資、獲得收益;耗能企業則好比免費獲得了一只母雞,只需一段時間內把部分雞蛋讓渡給節能服務企業,此后母雞及其所產的雞蛋全都歸自己所有。當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看重的,不僅是立竿見影的當下效益,更是長遠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符合能源環境成本內部化要求的、能夠更靈活高效地實現能源資源有效利用、適應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市場化優選機制。節能成本內部化要求在經濟活動中將節能外部成本進行估價,并將它們內化到生產和消費商品與服務的成本當中,從而體現能源的稀缺性,消除其外部性。因為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是典型的理性經濟人,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根本目標,它們不會主動接受任何增加自己經營成本或損害自身利益的行為。即使是政府強制企業節能,也僅僅是帶來一時的服從和表面的改變,而不會使其產生內在的節能動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作為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具有節能客戶零投資零風險、節能服務有節能服務公司專業保障、樹立節能客戶企業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承擔的良好形象進而提升企業競爭力等諸多優勢和特點,有利于實現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參與者的多方共贏。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載體是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公司。節能服務公司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用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用戶的節能項目進行自由競爭或融資,向用戶提供能源效率審計、節能項目設計、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監測、培訓、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并通過與用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贏利和滾動發展。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節能推廣中的非市場因素障礙,實現了各方參與的多贏格局,是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節能投資新機制。近年來,歐美日等國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節能服務新產業發展速度驚人,大大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對提高能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全球氣候變化引發人們對低碳經濟發展空前重視的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全新的商業節能機制,將得到飛速發展。
作為制造業大國與能源消費大國,中國本著積極、負責、主動的態度減少碳排放,節能減排被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并積極努力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因節能工作涉及面廣,技術性強,而且節能減排大多屬于投資大、見效慢項目,國家光靠自身的力量,來促進節能降耗的力度是不夠的。因此還要積極培育節能服務市場,充分調動市場各方面的力量參與,促進節能降耗,合同能源管理就是調動市場力量參與的節能服務模式之一。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能兼顧社會、國家、企業客戶、節能服務公司各方利益,能實現雙贏甚至多贏的、十分有益的運作模式。
在當前能源價格持續高漲的環境下,中國一再強調“節能減排”的重要性,“能源管理”已經成為了企業界關注的主要課題之一。早在2000多年前,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家荀子就提出:“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然而,中國資源稟賦的“本”并不“強”。如果不轉變“竭林而耕、竭澤而漁、竭礦而采,不顧自然、不計代價、不問未來”的經濟增長方式,無論從近期看,還是從長遠看;無論從國內資源看,還是從地球資源看;無論從當代人的發展看,還是從后代人的發展看,都是難以為繼、不可持續的。
節能減排是中國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進程中的核心問題之一。相對于“控制、命令”型的政府主導的節能模式,運用市場化機制促進節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其獨特的資源配置優勢。自1998年中國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節能服務產業規模逐漸擴大。中國是世界上能源消費大國,同時也是能源效率較低的國家,目前在能源用戶中存在大量的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節能技改項目,這些項目完全可以通過商業性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合同能源管理來實施。近年來,許多用能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這種新型節能減排改造機制也逐漸熟悉并接受。中國政府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給予了高度關注,許多重要的政府文件中明確提出要把推廣“合同能源管理”作為推進中國節能的重要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有強大生命力的,在中國落戶短短的十多年的時間,就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與巨大的市場空間相比,合同能源管理發展卻非一帆風順,甚至曾經處于一種叫好不叫座的尷尬局面。我們必須要認識到,合同能源管理畢竟是“舶來品”,出現“水土不服”的“癥狀”是必然的,并且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問題就算是在歐美發達國家也還沒有完全解決。經濟上的合理性、巨大的節能潛力、廣闊的市場前景再加上政府的政策推動,卻并沒有催生合同能源管理的迅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