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日前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十二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
徐紹史在報告中指出,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9.3%,2012年增長7.7%,2013年上半年增長7.6%,經濟增速高于《綱要》年均增長7%的預期目標。“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實施進展順利,24個主要指標大多數達到預期進度,少數指標已提前完成。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能源消費強度、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能源消費結構、氮氧化物排放量4個節能環保方面的約束性指標完成進度滯后。形成了“經濟指標超前,環保指標滯后”的局面。
哪些因素制約了4項指標的完成?
4個節能環保約束性指標進度為何滯后?哪些因素制約了這些指標的完成?
以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標為例,《綱要》提出“十二五”期間全國排放量削減10%的總量控制目標。2011年《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確提出,到2015年全國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在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273.6萬噸下降10%。
而國家發改委的中期評估報告顯示,氮氧化物排放量指標在2011年不降反升,較前一年上升5.74%;盡管2012年這項指標下降2.77%,但綜合前兩年的指標數仍比2010年高出2.82%。據測算,要完成《綱要》目標,后3年需年均下降4.3%。
其他3項未達標指標的具體情況是:能源消費強度(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前兩年下降5.5%,要實現下降16%的目標,后3年需年均下降3.84%;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標是下降17%,前兩年只累積下降6.6%;能源消費結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前兩年只累積提高0.8%,要實現11.4%的目標,后3年還要累積提高2%。
在分析幾項指標滯后原因時,報告將之歸結為:經濟增長速度超過預期、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較慢、能源結構優化調整進展不快、部分企業減排力度不夠。
除了上述4項約束性指標滯后外,徐紹史在報告中披露:“當前環境污染呈現污染源多樣化、污染范圍擴大化、污染影響持久化特征”。在傳統煤煙型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的同時,以細顆粒物、臭氧為特征的復合型污染日益嚴重。按照在1996年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基礎上增設PM2.5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調整PM10、二氧化氮、鉛等濃度限值后的新標準,全國有60%左右的城市空氣質量不能達標。
如何確保如期完成4項指標?
徐紹史在報告中指出,節能環保的指標不能如期實現,跟產業結構有密切關系。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數據表明,“十二五”前兩年,我國累計淘汰落后火電1329萬千瓦以上、煉鐵4242萬噸、煉鋼3646萬噸、水泥4.3億噸。但是,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業產能過剩現象仍十分嚴重。
徐紹史表示,下一階段將繼續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抑制“兩高”行業盲目擴張。同時,要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面加大力度,實行新的產業政策的實施機制,促進創業創新的環境建設。
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說,國家發改委將強化節能環保治理措施,“實施最嚴格的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
徐紹史披露,這些最嚴格的政策包括: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進一步提高行業能耗準入門檻,嚴禁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完善節能統計制度;加大主要污染物減排力度,落實好燃煤電廠脫硝等環保電價政策,對集中顯現的大氣、水體和土壤污染問題,加大治理和修復力度;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逐步將資源稅征收范圍擴展到占用各類自然生態空間的領域,促進生態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對能源消費增量超控或節能進度滯后地區,暫停核準新上高耗能項目,實行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
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燃煤電廠的脫硝電價政策,會對減排目標的實現產生較大影響。過去由于沒有特別的電價政策,很多燃煤電廠企業安裝了脫硝設備但不運行,實行新的電價體制可以更好調動企業減排積極性。
參與中期評估的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認為,過去兩年中國經濟增長速度很快,尤其是2011年,更是達到了9.3%,隨著近兩年經濟增速回落,污染物排放的問題不會像頭兩年那么嚴重。再加上決策層對環境污染越來越關注,各種政策陸續出臺,完全有可能實現4個約束性指標。
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必須強化監管和問責
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前一階段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懲罰機制沒有完全落實到位,一些地方節能減排的壓力和動力不足,節能減排工作意識有所淡化,要求有所降低;有的地方單純追求GDP增長,忽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產能過剩的問題,盲目規劃建設“兩高一資”項目。部分地區甚至出臺了針對高耗能行業的優惠政策,給節能減排工作帶來很大壓力。
徐紹史在報告中強調,實現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必須嚴格監管和執法,強化地方人大監督,加快提升監管能力,加大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
據悉,中央組織部已就改進政績考核發出通知,提出強化約束性指標考核,加大資源消耗、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指標的考核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