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氣候大會通常會連續開上兩周時間,今年更被“拖堂”一天多時間。日前結束的華沙世界氣候大會,發達國家也好,新興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也罷,各方代表都抓緊這個“最適合談減排的平臺”大談特談,聲音可謂響亮之至。按照歐盟氣候專員康妮·赫澤高的話稱,這次會議收獲不少,會議達成了最終聲明,“如果說以往承諾和行動間尚隔著一堵墻,如今則只差一句話了”。
問題是,堪稱成果的,恐怕也只有聲音了。
赫澤高所要拆的“墻”,其實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中所明文規定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減排方面高低有別的責任和義務,即以歐盟為代表的工業化國家希望擺脫“老牌碳排放國家”的原罪,回避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的義務,并促使新興國家承擔和它們“平等”的減排義務。
最終達成的決議發出了看似清晰、實則含糊不清的聲音:一方面,“區別對待”的文字和概念變得模糊不清,發達國家可以宣稱自己贏了;另一方面,原本歐盟支持的決議草案,談到平等減排義務時使用的是“承諾”,激烈爭吵后卻被改作“貢獻”,“公約終極目標”也變成“公約目標”,“貢獻”后還特意加上“不作性質預判”的定語,新興國家也仍可按照自己的理解自行其是。
“平等減排義務”是所謂“德班平臺”的核心價值觀,而從哥本哈根氣候大會起,對這一核心價值觀的認同本有加深的趨勢。然而華沙大會的扯皮、“拖堂”和模棱兩可的決議表明,這種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口惠而實不至,即愿意從概念上靠近,卻不肯為之付出過于沉重的代價。
2010年坎昆氣候大會上,發達國家曾主動承諾,在2020年前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用于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減排補償,并特別提出“快速啟動資金”概念。但自坎昆大會至今,全球經濟形勢發生了重大變化。曾經在減排方面充當旗手和金主、一度擺出“只要肯減排、資金好商量”姿態的歐盟,如今已力不從心,開始悄然后縮,再也不唱“減排和援助掛鉤”這樣的高調,這當然和其遭逢的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有關;另一個“援助換減排”的“老牌積極分子”——— 日本,此次更玩起了文字游戲,提出“到2020年將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3.8%”的“減排目標”,這實際上等于在1990年排放值基礎上增排3.1%,而原先的承諾則是在1990年排放值基礎上減排25%,兩相比較,可謂煞費苦心。對此,日方的解釋是“福島核電站事故導致不得不啟動火電”,實際上也還脫不開一個“錢”字作祟;而原本在提供減排補償方面就十分消極的美國,如今自然更提不起勁頭。
對于中國、印度、巴西這樣的新興國家,長期以來不愿按照美國的建議,將自己升格為所謂“附件一國家”,說穿了并非不愿享受“發達國家”的“平等待遇”,而是不想和工業化國家背負同等的減排義務,從而影響自己的經濟發展速度,影響其對工業化國家的趕超。
說到底,這還是個錢的問題:和石油、天然氣相比,煤炭儲備豐富,分布廣泛,價格便宜(進口液化天然氣價格是其3倍,管道天然氣是其兩倍),盡管誰都知道燃煤污染很大,碳排放很多,但煤炭能源的消費,對許多國家的經濟而言至關重要,如波蘭,95%的電能來自本國地下開采的褐煤,如果采用替代方案,將是該國經濟所不能承受的,正因如此,此次波蘭人才對例行來到世界氣候大會展示實力的綠色和平組織抗議者表示不滿。
國際社會努力推動的能源替代方案,共同的特點就是“貴”,有人埋單尚能推廣,無人付賬則推行不易。世界煤炭協會W CA負責人米爾頓·卡特林就表示,全球41%電能、65%鋼產量源于燃煤,經濟增長和減少貧困都離不開燃煤,如果沒有人為這些埋單,不論窮國、富國,又有幾個人真的愿為阻止氣候變暖而付出受窮的代價?
于是答案就很明白了:說到底,減排這件事,是“有錢有辦法,沒錢沒辦法”的事,如果2013-2015年間的“快速啟動資金”湊不足數,所謂每年1000億的“氣候資金”就無法取信于人、尤其取信于那些得不到補償就不減排或干脆減不起排的發展中國家。事實上,減排能有今天的動靜,和當初歐盟、日本等減排“積極分子”舍得自己“割肉”掏錢有很大關系,如今這些國家或“大方不起”,或不愿總當冤大頭,總之是動嘴依舊積極,解囊變得謹慎,正所謂減排有聲音,埋單無著落,氣候大會便只能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阿奇姆·施泰納所言“棋盤上對弈,有規模而無結果”了。
或許應該認真考慮某些歐洲環保人士的建議:氣候大會倘總這樣務虛,不如索性減少頻率,因為大規模集會本身也是要產生更多碳排放的。
(陶短房,旅加學者,知名專欄作家,國際政治、經濟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