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正式啟動,由此,深圳市成為我國首家正式啟動碳交易試點的城市。此前,國家發改委已確定7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目前,各地試點工作正在快速推進,各大銀行也在積極備戰“碳金融”。有預測稱,不久后,中國有望成為全球碳排放權交易第二大市場,覆蓋7億噸碳排放。
事實上,在生產和生活中,任何對油、煤、氣、電的使用,都會產生二氧化碳,不僅如此,人類和動物在生命維系過程中,都在無時無刻排放著二氧化碳。不過,再早之前,碳排放只是一個三生(生命、生產、生活)的副產品,還沒有上升到“權”的高度。之所以今天出現了“碳排放權”,蓋因隨著全球污染越來越重,“環境”已經日漸成為稀缺物品,而對于稀缺物品的使用或擠占,自然需要特殊的權利,因此,碳排放“權”也就應運而生。
在碳排放被賦予“權”的屬性之后,1968年,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首先提出排放權“交易”的概念。他認為,環境是一種商品,政府是所有者。作為商品的所有者,政府可以根據某一區域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向各個排污廠商分配排污權,并允許持有排污權的廠商就排污權進行交易,通過這種交易可提高環境治理的效率。
可以說,包括中國在內,當下世界各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都是基于戴爾斯的理論。筆者在此著重提及的就是,在戴爾斯的理論中,“環境是一種商品,政府是所有者”。
從廣義上而言,環境是不分邊界的,屬于地球及上面所有的人類及生物。但是,具體落實下來,能夠對環境有一定作為的,還是政府。由此,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與當下的股市與樓市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如果想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好,就要以股市和樓市的教訓為鑒。
首先,碳排放權交易最基礎的就是碳排放配額。與股市IPO一樣,各家企業給多少,整個市場給多少,全在政府相關部門。給多了,資源不稀缺了,交易就變得冷清。給少了,價格就會暴漲,泡沫就會出現。企業如果倒賣碳排放權比生產經營還賺錢的話,誰還會去做實體產業呢?在這方面,可參見中國股市的教訓,殼資源盛行,銀行利潤傲視實體產業……變成了本末倒置。而各大銀行積極備戰“碳金融”,也一定程度上說明,碳排放權中“虛擬經濟”的空子不小。
其次,碳排放權對于企業而言,比工商稅務的制約力,有過之而無不及。對于企業而言,肯定是增加了一個強力的婆婆。如果這個婆婆的“擺平”成本很高的話,最終,這些成本都會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中國樓市價格持續飛漲,除了開發商要繳納各種繁雜的稅費之外,很多成本都是被各層尋租空間所吞噬。而最終的免單者,不是開發商而是購房者。
保護自然環境是好事,但是需要防止在此過程中加劇經營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污染,否則,“碳氣”不一定減少,“嘆氣”反倒會大量增加。一言以蔽之,希望“碳市”不要與樓市摔出同樣的跟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