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24日宣布,自25日起,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395元和400元。這是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出臺之后的第一次調價。而前一段時間,多地天然氣漲價的消息引人關注,分析普遍認為,新一輪天然氣價格改革呼之欲出。其實不只是天然氣和成品油,整個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改革已為大勢所趨。然而我們更期待的,是改革不要只聽見“漲聲”,更要收獲“掌聲”。
關鍵在于理順定價機制
進入4月以來,長春、無錫、邯鄲等地悄然上調氣價。其中,長春民用天然氣價格從每立方米2元上漲至2.8元,漲價幅度達到40%。與此同時,蘇州、南通、天津等地也召開了天然氣漲價聽證會,準備將氣價上調9%~15%。
上一輪全國大范圍調整天然氣價格發生在2010年。當年6月國內陸上天然氣出廠價上調后,多地醞釀上調民用氣價。但國家發改委發文要求各級物價部門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和不合理的價格,氣價大范圍調整的壓力被化解。
與2010年不同的是,這次國家發改委雖然也出面表態,但不少地方仍按捺不住漲價的沖動。近年來,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和進口量不斷擴大,而進口氣價卻今非昔比。目前,西氣東輸二線天然氣進口價格比2010年價格上漲了130%,在終端銷售價格穩定的情況下,相關公司抱怨“賣得越多,虧損越大”,盼望氣價上調。
2012年冬季我國多個城市出現供氣緊張,更把天然氣調價推至風口浪尖,石油企業、燃氣公司呼吁理順天然氣價格的呼聲更加強烈。
其實早在2011年底,我國就在廣東、廣西率先開展天然氣價格改革試點,改革何時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在專家看來,我國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滯后,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勢在必行。
天然氣價格改革只是我國新一輪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內容之一。黨的十八大報告和我國“十二五”規劃都提出,要深化資源類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上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明確,價格改革要重點推進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資源性產品價改的大趨勢已經很明顯。去年以來,我國先后進行了階梯電價改革、電煤價格并軌改革、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應該強調的是,這一輪改革的關鍵不在于價格調整,而在于理順資源性產品的定價機制。未來,油、氣、電、水等產品的價格將更加與市場接軌。
階梯價格模式獲得認可
目前我國資源性產品中,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步伐要遠遠快于天然氣等其他產品。
2013年3月27日起,新成品油定價機制正式執行,將調價參照的定價周期從原來的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并取消了國際油價波動4%的限定門檻。新機制執行后,國內成品油調價與國際市場掛鉤更加緊密,能更靈活地反映煉油企業成本的變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鄧郁松認為,價格是調節市場供求的重要手段。價格若被壓得過低,企業不愿意進行新的投資,也難以提高服務質量。如果有個科學合理的定價機制,企業能夠得到正向激勵,將更有動力去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而在資源品價格的具體設定方面,去年進行的階梯電價改革獲得了較多認可。
2012年7月1日起,我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居民階梯電價。按照“多用者多付費”的階梯價格機制,首檔電量電價維持不變,第二、三檔電價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從實施情況來看,國內大部分地區首檔電價覆蓋率超過了80%,吉林等地甚至超過了90%。
專家表示,資源類產品的階梯式定價模式,既使得絕大部分居民使用成本不會上升,同時又有助于抑制過度消費,形成節能減排的社會共識,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因此,除電價之外,多個城市也在探索階梯水價、階梯氣價改革。
華東電網發展規劃部高級工程師楊宗麟表示,階梯式定價機制改革可更加體現公平和合理性,對低收入群體進行適當補貼,而對于第三階梯內的“奢侈型”消費,則可以繼續提高價格以達到促進節能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階梯的劃分標準應該隨著時間和形勢的變化而有所改變。以階梯電價為例,目前第一檔的戶均用電量標準,可以覆蓋本區域80%居民用戶,根據以往經驗,在一兩年內居民用電量變動不大,但三五年之后變化可能就會比較大。
楊宗麟建議,有關部門應根據當地居民生活水平和電力成本變化等因素,每隔三年或五年對劃分檔次的用電量標準進行一定的調整,這樣才能更貼切地反映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