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通報了2012年全國住建領域節能減排專項監督檢查建筑節能檢查結果。根據通報顯示,2012年12月7日至26日,住建部組織了對全國建筑節能工作的檢查,檢查范圍涵蓋了除西藏自治區外的30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抽查了936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及施工現場,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了58份執法建議書。
通報認為,我國建筑節能還存在包括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仍有不到位情況等問題在內的五大問題。“這次檢查更多的是一次過程中的檢查,督促地方整改或者加速完成任務。它對地方的約束力不像全國節能目標考核那樣嚴格。”住建部的一位官員對本報介紹。
為此,住建部表示,未來將發布綠色生態城區規劃編制辦法及指標體系,啟動高星級綠色建筑財政獎勵工作,引導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強制推廣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根據今年年初發布的《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以下簡《方案》),在“十二五”期間新建綠色建筑要達到10億平方米,到2015年末20%以上城鎮新建建筑都必須達到綠色建筑的標準。
成績單上的四項結論
從這份成績單上看出,建筑節能從以下四個方面體現出來。
首先是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方面。通告顯示,2012年全國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基本達到100%,新增節能建筑面積10.8億平方米,可形成10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其次是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截至2012年年底,北方15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面積2.2億平方米。北京、天津、內蒙古、吉林、山東5個與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簽約的重點省(區、市)共計完成改造面積8969萬平方米。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已經啟動,共安排改造計劃1200萬平方米。
同時,住建部也在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城鎮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24.6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3億平方米,光電建筑已建成及正在建設裝機容量達到1079兆瓦。全國有21個城市、52個縣、3個區、10個鎮被確定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區、鎮)。
最后是綠色建筑與綠色生態城區建設方面,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共有742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建筑面積7,543萬平方米,其中2012年當年有389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建筑面積達到4,094萬平方米。上海、江蘇、深圳等省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全面強制推廣綠色建筑。
五大問題困擾綠色建筑
通報也還指出了目前建筑節能存在的五大問題。
其中,包括建筑節能能力建設依然不足,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仍有不到位情況,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質量及效益水平仍需提高,綠色建筑發展相對緩慢,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管理水平仍需加強。
第四個問題引人關注,即有關綠色建筑的標準體系還不健全、配套政策不落實、技術支撐能力不足。
針對技術不足這一問題,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在第九屆國際綠色建筑與節能大會上曾經解釋,目前高成本的綠色技術實施并不十分理想,綠色物業脫節,比如有的綠色建筑安裝有滴灌系統,但是人工澆水還在使用;少數綠色建筑有雨水回收系統,但從未啟動過。另外,約20%常用的綠色建筑節能設施,如外遮陽窗簾,因為有缺陷而沒有運行。
同時,通報也對今年的工作重點做了部署,提出了七項工作重點。首要工作即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
具體來說,做好首批8個綠色生態城區組織實施工作;啟動第二批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工作;發布綠色生態城區規劃編制辦法及指標體系;加大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推廣力度,強化標識質量審查及備案管理;啟動高星級綠色建筑財政獎勵工作;引導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強制推廣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逐步增強綠色建筑專家委員會、設計咨詢、第三方評價等市場服務能力。
根據《方案》,凡是政府投資、政府補貼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的保障房建設以及單體建筑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都應該從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非綠色建筑將不予批準,國家投資或者國家財政補助的建筑從明年起必須要百分之百地達到綠色建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