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只有五天沒有霧霾,“厚德載霧、自強不吸”之類調侃流行于網絡,2013年的第一個月,對于普通市民而言,是一種不無難堪的“新”氣象。
據《北京青年報》2月16日報道,記得早在2011年底,民間人士自發監測PM2.5,當時環保部門還挺有意見,甚至將PM2.5上升到很高的高度,引起爭議無數。不管怎么樣,強大的民意和嚴峻的霧霾現實,共同推動了環保部門從2012年開始有計劃地將PM2.5納入監測體系,這才有了今天我們感覺到的霧霾污染和環保監測數據相對一致的進步。
但是,監測PM2.5只是一個起點,空氣治理才是目標。現在上上下下都在倡導“共同責任”,也在從污染物排放、燃油品質、揚塵禁止、工業布局等層面思考“治本”的措施,不過,認真分析起來,在目前的體制環境下,這些措施還不能“治本”,因為缺少了考核與懲戒功能的任何措施都可能流于形式。尤其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仍然以GDP為導向追求政績,如果沒有剛性的“綠色考核指標”,那么,我們很可能還要重復現在的“霾汰”悲劇。
筆者認為,環保部門要真正治理空氣污染問題,應當在考核層面下工夫,通過考核這個指揮棒來引導地方政府往綠色發展的方向上轉型。一方面應將PM2.5指標與污染物減排考核掛鉤;另一方面,要將污染物減排考核與地方官員政績考核掛鉤。據報道,環保部正在擬定涉及19個省份的考核辦法,包括大氣污染治理項目投運率、機動車黃標車淘汰率和尾氣檢測率等多個指標,并爭取對空氣質量實施一票否決制,其中“規劃年度考核”與“終期評估結果”將向國務院報告,作為地方各級政府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問責制。這是一個樂觀的信號。
如果大氣污染治理考核成為每年的“必修課考試”,相信以往那種不真心治污、沒有能力治污的現象將會大幅減少,我們期盼的藍天白云,才不是“一陣風”帶來的自然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