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目標考核問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正式印發實施,強調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將實施一票否決。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全面促進資源節約,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節能降耗,支持節能低碳產業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日前四川正式印發實施《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目標考核問責辦法》,辦法強調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將實施一票否決。
在筆者看來,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亮點,未完成節能目標的,均為未完成考核等級。很顯然,這種“一票否決”值得眾人期待。近年來,有個別地方不注重生態建設,廢氣、污水亂排,嚴重影響人們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有報道稱,在不少地方,政府官員非常注重自己的政績,尤其關注GDP。個別官員為了使政績更加顯赫,GDP更加突出,甚至到了不計成本和代價重復規劃、重復建設、浪費資源、無視污染等地步。在筆者看來,如果將節能和政府官員的“官帽”及其職位升降結合在一起,對國家落實節能減排會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四川此次出臺《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目標考核問責辦法》對責任追究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方面,對未按規定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未完成本系統、本部門及所牽頭負責行業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政府部門,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情節較輕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情節較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問責。另一方面,對未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程序予以組織處理,對其業績考核予以“一票否決”。與此同時,對不傳達貫徹、不督促落實節能減排決策部署、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程序予以組織處理,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由此可見,辦法對節能減排不給力的,不僅要對地方人民政府進行問責,還要對部門、系統、行業、企業進行問責。凡不傳達貫徹、不督促落實節能減排決策部署、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單位,除予以通報批評外,還要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予以組織處理。筆者感到《辦法》更給力的是,對節能減排工作中存在違規違法行為,構成違紀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筆者認為,四川出臺的辦法,更有效防止地方官員一味追究GDP能耗,而是更加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更加注重產業綠色化、資源循環化、生產生活低碳化、民居與環境生態化,是合民心順民意的利民之舉,對建設“美麗四川”必將起著積極推動作用,我們期待各級政府能以更嚴厲措施把節能減排落到實處,對節能減排不給力的實施“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