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調整,只是價格體系的接軌,解答更深層的戰略性命題,還有待于機制接軌。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公布國內成品油價格下調的消息。這是今年第八次調整油價,也是年內第四次下調油價,下調后汽油價格重回“7元時代”。
據《京華時報》11月17日報道,這次調整,事先已經被市場預判,因此并不出人意料。歷數今年油價調整,較之往年更加及時。這表明,在是否調整油價的環節,需要權衡的“場外因素”已經減少。特別是,今年以來由于CPI基本處于低位,油價上調或下調,對價格總水平的沖擊作用已經減弱。此次油價下調,對CPI的作用力同樣有限,更多的影響體現在國內油企的利潤減少上。
盡管油價調整對百姓生活和市場的沖擊力暫時較弱,消費者對油價的漲漲落落也早已適應,但醞釀有年的成品油價格機制調整這一命題,不能因此收卷。實施成品油定價機制的主要訴求,就是通過與國際油價接軌的市場化定價,調整人們的用油行為,以實現對原油的優化配置。從這個意義上說,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沒有完全實現這一目標。
從參照體系看,成品油定價參照的是布倫特、迪拜和辛塔三地國際油價的變動情況。相對而言,布倫特和迪拜反映的歐洲和中東油價變化更真實,但辛塔所反映的印尼交易價格則與國際油價變動及中國用油需求關聯度較小,這可能導致國內成品油定價不能完全真實反映國際油價變化。因此,是否調整參照體系,需要進一步考量。
從交易時長看,目前,22個交易日的價格變化構成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的時長。但是,國際油價受供需關系變動、美元走勢、地緣政治等多方面因素影響,這些因素都屬于活躍因素,變動較快。22個交易日的時長有可能產生時滯效應,反映到國內成品油價格上,就是跟不上形勢。不僅如此,過長時限,還為根據國際油價變化調集油源、囤積居奇的投機行為提供了從容時間,從而影響正常市場秩序。因此,能否縮短交易時限,也需要考量。
成品油定價機制調整,只能漸進。改革參照體系、縮短交易時限屬于技術性的淺度調整,這種調整可以為今后的深度調整提供準備。真正實現用油優化配置,最終還需要更多的改革。比如,布倫特、迪拜和辛塔三地油價加權變動情況到底如何?國內石油化工企業煉油真實成本是多少?民企能否參與到從原油進口到提煉加工的所有環節?成品油定價機制如何與激勵新能源戰略更好契合,以降低對石油能源的過高依賴?
油價調整,只是價格體系的接軌,解答更深層的戰略性命題,還有待于機制接軌。由此,油價調整同時,勿忘機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