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滇池的環保信息激起了輿論漣漪。眾多網站和微博爆出: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征滇池生態資源保護費。這一消息引起網民的質疑甚至負面猜想:為什么本地人造成滇池污染,卻要由外地人買單;由酒店、旅社收取“生態費”,能否避免酒店、旅社私自截留;這筆“生態費”落到每個游客身上并不多,但乘以昆明市每年4,000萬的游客量,就是一個不小的數字,這筆費用能否專款專用?
據北方網8月17日報道,其實,向游客征收“生態費”遠未達到付諸實施的階段,即便實施,也并非一項孤立的舉措,而是諸多治污手段中的一個細節,征收滇池“生態費”的對象主要還會是生產、生活在滇池流域的個人和企業。而將治污范圍由滇池景區擴大到昆明市6縣區,也意味著對滇池治理的頂層設計的改變。把滇池治理的新思維、大思路迅速及時地推介給公眾,就能增加收取“生態費”的合理性,加大公眾的理解和認同感,而不是讓公眾局限于片面信息中,近乎本能地反對這項環保新規。
眾所周知,滇池治污已歷時多年,效果卻一直不夠顯著。這有滇池是昆明市唯一的納污水體的地理原因,也有各類污染源難以在短期內消除的歷史原因。在新一輪治理周期里,有關方面將投入更多資金、施展更大力度,公眾亦需要治污信心的支撐,需要看到清污的時間表、路線圖,看到各項治污資金的流向和效果,這樣才會覺得掏出“生態費”值得。
因而,可以將網民的質疑和猜想看做與有關方面進行交流的期待,昆明方面也可將主動回應視為全面表明治污信心和理念的機會。這樣,雙方的交流能引發更多的共鳴。
無論向外地游客征收“生態費”能否變成現實,此事所引起的爭論都很有意義,能夠達成普遍的共識:滇池不只是昆明人的滇池,也是所有國人的滇池,只要踏入這片生態領域,就要肩負起環保責任。這對于昆明推進滇池治污,對于公眾舉一反三,在其他景區、在生活中也注重環保細節,都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