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5月,全國各地將高密度舉行階梯電價聽證會,在目前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階梯電價聽證方案中,電價或保持不變,或幅度不同上漲。有網友質疑:綜合下來,全國各地電價在原基礎上只有上升,沒有下降。
還有不到1個月時間,階梯電價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至今已有近20省公布了階梯電價聽證方案。但聽證尚未開始,對于聽證方案“只有漲價方案,沒有降價方案”的詬病之言就已經在網絡上蔓延開。
相應增加的電費將轉嫁到農民工身上。以廣東佛山為例,農民工約200萬,大多數居住在城鄉結合部的出租屋或者工業園配套的員工宿舍中,“但這些物業往往是單幢一個房產證,一幢住著十幾戶甚至數十戶。一般,這些樓房都僅能按照單幢一個總表去計費,其中各戶分表一般都由業主負責安裝,并不是供電系統意義上的一戶一表。”
按目前公示方案所稱“一個房產證認定為一戶,那么,一幢樓房十幾或者數十戶則要按一個單位去交電費,有些單幢月電費就超千度,這就屬于階梯加價的范疇,要增收電費。”
網友在表達自己態度的同時,也在為階梯電價的實施“獻計獻策”。
“階梯電價”一般照顧到低收入人群維持低生活水平的用電要求。希望真正執行起來,低收入人群真正受益,而不是被變相漲價。
“工業園區的員工宿舍樓、農民工集體租賃的出租屋、保障性住房項目都應該特殊考慮。
之所以制定階梯電價,當然是鼓勵人們節約能源少用電,如果最后演繹成電力部門創收的手段,顯然是不合適的。所以,階梯電價應該體現“獎罰”原則。對過度用電就要大幅度提高差價,體現“罰”的原則;而對用電少的當然要給予一定的優惠,體現的就是“獎”。既然大家都反映這一檔電量設置過低,就說明其設置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不管窮富都被列入“罰”的行列,當然是不科學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