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有著重要意義。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鼓勵發展部分新能源項目,如風能、太陽能等。但是,目前我國部分新能源產業仍然存在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阻礙了新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201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強調,要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其中,特別強調了化解產能過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的必要性。
產能過剩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階段性障礙
鑒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地位的重要性,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方政府積極響應,采取土地優惠、稅收減免、投資補貼等各種方式吸引企業投資發展新能源產業。充分的政策支持使得企業迅速、過度進入該類行業,導致部分新能源產業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突出表現在光伏太陽能產業上。
2013年,由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組織,以“化解抑制產能過剩,調整優化產業布局”為主題,對產能過剩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調研。從結果來看,調研組將當前出現的產能過剩大體分為絕對性過剩、結構性過剩和成長性過剩三類。絕對性過剩指的是行業整體上的供給大于需求;結構性過剩是指部分產品供給超過了市場需求而出現的生產過剩現象;成長性過剩指的是行業仍處于成長階段,供給方面在還沒有完全掌握關鍵技術的情況下產業就過分擴張,需求方面仍然很低迷,導致企業在成長過程中產能過剩矛盾日益突顯,如光伏產業。新能源產業的過剩主要表現為成長性過剩。
類似光伏產業的成長性過剩,是新興產業發展階段的普遍現象。隨著技術水平的提升和市場需求的開拓,產能過剩的矛盾一般會較順利地得到緩解,甚至還會出現短時期產能不足的問題,因此該類產能過剩往往呈現出更多的周期性特征。但是我國新能源產業的成長性過剩,仍然存在技術上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問題,國內企業科技研發投入嚴重不足,也不擁有某些核心技術。我國的科技成果轉化率低于10%,其中,實現產業化的甚至低于5%。而在發達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率為40%-50%,科技進步貢獻率甚至超過70%。由此看出,我國科技創新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目前的創新不足造成了嚴重的產能過剩,也阻礙了我國的產業結構轉型,需要我們重點關注和著手解決。
化解產能過剩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階段性任務
市場競爭背景下,正常范圍內的產能過剩是有利于產業發展的,然而超過正常市場競爭范圍的產能過剩會對產業本身、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產能過剩不利于產業本身的發展。產能過剩造成資源利用率低下,市場上的供給大于需求,導致產品價格低迷,企業的盈利下降,也加劇了企業間的惡性競爭,增加了企業的破產倒閉風險。產能過剩不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產能過剩意味著行業間不適當的資源配置,一些行業占用大量資源,供過于求,而另一些行業資源貧乏,導致經濟的潛在增長率和整體效率降低,使得國民經濟出現大幅下滑。產能過剩不利于我國社會的健康發展。產能過剩的加劇會導致行業內企業面臨破產倒閉的風險,失業工人大量增加,銀行呆壞賬急劇上升,社會不穩定因素激增。
化解產能過剩,可以顯著改善產業結構,企業質量和有效產能都會不斷提高,也會使我國GDP增長更具含金量,為經濟增長的穩定性提供越來越好的基礎。因此,化解產能過剩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中之重,是產業結構調整的核心問題。
化解新能源產能過剩難題的途徑
明確市場和政府的作用,防范新能源產能過剩。應充分運用市場機制淘汰過剩產能。在成熟的市場經濟中,當行業出現產能過剩時,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必然會形成激烈的市場競爭,競爭失利的企業會自動退出市場,該行業重新回到平衡狀態。而如果采用加強審核的方式限制過剩產業的進入,會導致投資者出現“蜂聚現象”,競相爭奪投資審批制度,扭曲了投資者行為,也易造成權力尋租。因此應對各級政府的資源動員能力給予一定的約束。對于政府的作用,應強化其信息披露和服務職能,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保障公平正義,建立產業發展的預警機制,發布及時、完整、準確的信息,確保向投資者提供了準確的價格信號,引導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避免政府監管失效和地方政府的投資沖動。
建立退出機制,化解新能源產能過剩。尊重市場規律,倡導節能減排,加速和強化落后產能的退出,推進破產重組進程,改善產業組織結構。在建立退出機制時,政府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如財政補貼、減免稅收等。對兼并重組企業提供必要補貼,實施稅收抵扣或稅收減免措施,對因兼并重組或關閉破產等出售或轉讓土地、廠房和機械設備的收入,免征或減征由此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收,加強對兼并重組的激勵和引導作用;加強金融機構對兼并重組的融資支持,為實施兼并重組的產能過剩的企業提供優惠貸款,而且這部分貸款不納入銀行貸款額度控制范圍內;在加速和強化過剩產能的退出中,需要提前防范不穩定因素。嚴重產能過剩下的企業破產倒閉,會帶來普遍年齡偏大、技能單一的失業下崗職工,對這些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工作困難很大,可以考慮設立專項財政資金支持企業安置失業下崗職工,構建一定的援助機制對失業職工進行培訓,幫助其再就業。
針對新能源產業特點,抑制產能過剩的再擴張。對于海外市場前景較好的過剩新能源行業,可以結合海外援助、國際合作項目,通過海外建廠的方式發揮企業生產能力,鼓勵優勢企業“走出去”減輕或抑制國內新建產能壓力,為該類企業提供金融支持,使得國內過剩產能向國外轉移;由于國內或國外原因導致市場需求驟降的產能過剩的新能源行業,可積極培育市場,如擴大光伏發電和分布式電源。從中國光伏產業的回暖可以看出,該措施能有效緩解該類短期的、暫時的產能過剩。而對于低水平重復發展的產能過剩,在沒有核心技術之前不能盲目攻關、實行產業化,這只會導致更加嚴重的產能過剩。應在強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撐下,加快科技創新,鼓勵企業加快創新、提升質量,調整產業結構,這樣才能有效解決該類絕對的和長期的產能過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