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省造紙協會或學會陸續公布了2012年行業業績報告。據了解,為有效淘汰落后產能,地方政府紛紛提高相應的環保指標。山東、廣東、浙江和福建等地甚至出臺了嚴于國家標準的指標。這些舉措不折不扣表明,由環保引發的新一輪優勝劣汰已在紙業強勢展開。
背景:各地“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重
據河南省造紙學會介紹,按照國家工信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2012年河南省共淘汰落后造紙產能超過100萬噸,涉及47家企業。
2013年,河南將新增產能80萬噸。根據河南省政府的部署,2013年河南省淘汰制漿造紙落后產能60萬噸。
四川省造紙行業協會的統計數據表明,2012年四川省淘汰了44家企業的57.5萬噸落后產能。2013年,四川省計劃關閉18家造紙企業,并淘汰31家企業的落后產能,總計淘汰落后產能47.33萬噸。
2012年湖北省淘汰落后造紙產能15.5萬噸。從2007年起,湖北省共計淘汰落后造紙產能196.83萬噸。2012年底武漢晨鳴漢陽紙業公司一廠由于環保拆遷,將要淘汰25萬噸左右的產能。2013年,湖北省紙業還要淘汰一些落后產能,要完成的任務很重。
5月10日,浙江省召開淘汰落后產能情況新聞發布會,對外宣布今后5年內浙江省將造紙、鋼鐵等10大行業列為重點淘汰對象。結合浙江省產業結構調整需要,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淘汰落后產能規劃2013年—2017年》,明確以鋼鐵、水泥、造紙等10大行業為重點,在全省范圍內加快落后產能淘汰。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產能規劃2013年—2017年》要求,到2017年,浙江力爭累計完成淘汰落后造紙產能145萬噸。
2012年,浙江省針對落后產能的標準界定不清的情況,再次修訂出臺了《浙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浙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綜合考慮了節能、環保等因素,將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等納入淘汰落后產能界定標準。
《浙江省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指導目錄2012年本》中的淘汰落后產能部分標準要嚴于全國標準。例如,今年杭州市將要重點整改的造紙行業,國家規定淘汰單條1萬噸/年及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制漿生產線,而浙江省標準則提升至3萬噸,同時還對生產過程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基準排水量等提出明確要求。
指標一:廣東執行嚴于國家標準的廢水排放標準
廣東省造紙行業協會的陳竹、張翠梅和呂永松撰文介紹說,2012年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廣東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從2012年9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區制漿造紙行業的化學需氧量與氨氮排放執行《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即要求制漿企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限值由原來的100毫克/升降為80毫克/升,氨氮排放限值由原來的12毫克/升降為5毫克/升;制漿和造紙聯合生產企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限值由原來的90毫克/升降為60毫克/升,氨氮排放限值由原來的8毫克/升降為5毫克/升;造紙企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限值由原來的80毫克/升降為50毫克/升,氨氮排放限值由原來的8毫克/升降為5毫克/升。對造紙行業而言,“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的壓力巨大。目前,該通知的實施細則已出臺,要求自2013年9月1日起實施。
2012年,廣東省經信委發布了《關于印發“十二五”廣東省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通知》,公布了納入國家“十二五”萬家企業名單,初步統計,廣東省造紙企業納入“十二五”節能考核的單位有68家。廣東省經信委還發布了納入廣東省“十二五”節能考核的企業名單,涉及造紙企業112家,節能目標為節省141.9萬噸標準煤。
指標二:《福建省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嚴于國家允許的排放標準
福建紙業“十二五”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20%以上。
據福建省紙業協會常務副會長鄭寶琛介紹,2013年1月21日,福建省技監局和環保廳聯合發布實施《福建省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的有關污染物排放指標要求嚴于國家允許的排放要求。今年福建紙業協會計劃組織宣貫班,宣傳貫徹該標準,根據造紙企業節能減排實際情況,予以獎懲,目的是使福建省“十二五”造紙工業排放的污染物總量下降20%以上。
《福建省“十二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和《福建省造紙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要求,除生產的紙種有特殊要求外,原則上都要求項目必須實現生產廢水零排放。中型以下造紙項目原則上不燃煤(使用開發區的蒸汽或燃燒生物質燃料等,在空氣流動較好的臨海地區可以考慮燃燒水煤漿),而且項目必須建設在縣級工業區內,以便政府監管。
目前,福建各地許多中型造紙企業正在開展技術改造工作,初步統計技術提升項目有20多項。盡管各地市對這些項目的環境要求不完全一致,但基本原則都是不得超越福建省環保廳下達的總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