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將采取六項措施,支持光伏產業走出困境,這被稱為是“光伏新政”。在歐盟對我國光伏產品進行“雙反”的關鍵時期,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我國光伏行業的壓力,提振了正處“寒冬”的光伏企業的信心。然政府出手“相救”從補貼模式、產業布局等多方面支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可是并不是所有企業都能被“解救”,很多中小企業處境依然讓人擔憂。
我國如今已成為占據歐美市場80%,全球65%份額的世界最大光伏產品生產國。可是我國的光伏產業之路走得并不平坦,可以說是“內憂外患”,危機四伏。
2012年美國對我國晶體硅光伏電池片等產品征收18.3%至249.96%的反傾銷稅以及14.78%至15.9%的反補貼稅。歐盟是我國光伏產品的最大出口地區,如果中歐雙方未能在8月6日之前達成解決方案,屆時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并且歐盟委員會還將在12月份決定是否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如果歐盟最終裁定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成立,給我國帶來的不僅僅是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對數十萬人的就業前景造成直接威脅,這將是對我國光伏企業乃至整個光伏行業的致命打擊。
在我國光伏企業目前正處于雪上加霜的“發展寒冬”之際,國務院會議提出的六項措施中的分布式發電拓寬了光伏發電的應用范圍,全額收購所發電量激發了光伏企業的運營效率,通過補貼為光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保障,而光伏融資也緩解了目前很多光伏企業的資金壓力。
然而,此次“光伏新政”的陽光并不能籠罩整個光伏行業,多數中小光伏企業的處境依然艱難。雖然政府出手“相救”從補貼模式、產業布局等多方面支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可是并不是所有企業都能被“解救”,很多中小企業處境依然讓人擔憂。
在光伏產業目前“惡劣”的生存環境中,相對于大型光伏企業,大部分中小光伏企業的未來更艱難。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指出光伏產業是新能源的重要方向,在努力鞏固國際市場的同時,要用改革的方法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著力激發國內市場的有效需求,推動產業創新升級。因此,我國光伏產業很可能在今年出現格局的巨大變化,促使行業整體供需逐漸走向平衡,但是行業的競爭也會加劇。
新政策的實施很可能會延續以往的“保大棄小”策略。近日出臺的六項措施中的最后一項明確了“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做優做強,抑制產能盲目擴張”,這有利于資源優化和企業進入市場的嚴格管理。但是實現兼并重組幫助中小企業發展并不容易,很多大型光伏企業對兼并重組一些規模小、技術含量低、質保服務差的電池組件和電池片生產的中小企業熱情并不高,甚至有些大企業經過光伏危機后自顧不暇,更不愿意再背上個“包袱”。因此,我國此次光伏產業的變革將會變成大小光伏企業未來發展的分水嶺,而擺在中小光伏企業面前最大的問題就是要學會“自救”。
要想幫助自己脫困,首先要放棄依附海外市場的想法,轉移市場的方向。如果調整發展方向,將角度轉回國內或許會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多機會,同時還可以幫助解決以往國內市場電能發展遇到的問題。我國在發展風力發電時,出現了因集約發展的形式而造成上網難的問題。因此,在我國政府將加強規劃和促進合理布局,重點拓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之際,中小光伏企業就可以抓住這個機會通過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來改變大規模發電帶來的“并網難”的困擾,比如加快能夠實現電能就地消化的屋頂光伏電站的建設,來滿足國內市場對未來電能的需求。
其次,重新在市場里尋找機會和合適的發展定位,提高和開發產品的核心技術。通過行業的競爭加劇,市場的增量更多的會被一線大型企業所吸收,而本身實力較弱的中小企業在競爭中不占優勢。但是為了提高抗風險能力,擁有資金、規模、技術、渠道等各方面優勢資源可以考慮向上下游整合,比如與大型規范化企業合作,成為大企業的配套生產廠商,通過學習和積累經驗也是在大企業的庇蔭下尋找生存和發展空間。
我國的光伏產業和以前的制造業一樣,已經成為世界太陽能產業的“制造工廠”。隨著政府對材料及設備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的大力支持,中小企業更要努力從自主創新掌握核心技術方面入手,提高企業內在實力才能跟上發展趨勢不落后。目前,世界各國開始對CIGS薄膜電池技術的開發高度重視,其轉換效率較高、使用壽命較長、穩定性高、低成本預期可加速實現等優點被認為是未來的主流光伏技術,雖然它能否超越晶硅電池與硅基薄膜技術,成為光伏領域下一代的領跑者還有待驗證,但是對新領域的開發和創新是能否搶占市場先機的關鍵,而值得一提的是在這一領域我國和國外的起點以及技術上并無太大差距。所以,光伏企業的發展最重要的就是抓住新領域的開發,唯有不斷地創新技術,才能在未來走得更好、更穩。
“光伏寒冬”的到來,是為我國光伏企業敲響了發展的警鐘,也使很多對光伏產業盲目追捧的廠商更加清醒、理智。在面對產業危機時,提高自身抗壓能力實現自我脫困才是中小企業真正應有的態度。否則,當市場需求和發展環境再次出現危機時,企業還會陷入岌岌可危,舉步維艱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