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當電煤供應緊張時,火電企業會因煤價高而出現大面積虧損,企業便會要求提高電價。但目前,在煤價已大幅下降的情況下,火電企業仍然大面積虧損,企業也仍然在要求提高電價。電煤價格高虧損,價格低也虧損,那么火電企業如何才能不虧損呢?
“當前企業火電機組開工不足使得企業負債率走高,虧損難以扭轉。”湖南一位不愿公開身份的發電企業人士告訴記者。
湖南電監辦提供的資料也印證了上述人士的說法。據湖南省電監辦介紹,2011年,五大發電集團在湘企業多數虧損,負債高企,其中,華電在湘企業資產負債率達109.77%,國電在湘企業資產負債率達109.51%,中電投、大唐、華能負債率均在90%左右。而今年以來,湖南省火電企業財務經營狀況依舊不好,資產負債率繼續走高,1至4月,全省火電企業虧損約4.7億元。從5月、6月的情況看,火電企業財務經營困境還將進一步加劇。
電煤價低電廠仍虧損
Wind資訊數據顯示,截至6月12日,電力行業共有11家公司公布了2012年半年報業績預告,超七成公司虧損。其中,黔源電力首次出現虧損,預計2012年上半年凈利潤虧損7200萬元至7700萬元,同比下降604.1%。而長源電力上半年虧損最多,達1.4億元至1.85億元。此外,明星電力和國投電力均預計上半年業績預減,其中,國投電力表示,與上年同期相比,利潤將下降50%以上。另有統計數據顯示,電力行業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一直位居各行業前列,今年一季度高達73.18%,2011年則為71.85%。
對于火電企業來說,以往虧損是因為買不到煤開工不足和煤價過高,而今年煤價大幅下降,而且大量的煤賣不出去,似乎又回到了10年前煤找電的罕見現象。火電企業為何還是虧損呢?
“當前,企業火電機組開工率在65%左右,煤炭庫存可用天數在30天左右,去年同期大概在20天,我們也想多開,但需要的電力沒那么多。”江蘇某電力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前期采購的煤炭價格高,但由于火電機組不能滿負荷發電,庫存無法盡快消化,無法采購低價煤炭。所以說,5月的煤價下跌,并未讓企業嘗到太多的甜頭,反而因為庫存高企、開工不足而使得企業負債率走高,虧損難以扭轉。
發電企業對虧損原因的解釋似乎理由充分,但并不被所有人接受。
“缺煤時虧損的原因是煤價高,而當煤過剩煤價下降時,虧損的原因又成了用電量需求不足。在我的印象中,好像發電企業的日子就沒有好過。而要解決電力行業虧損的問題,接下來必然就是電要漲價。”一位李姓市民認為,“按常規,虧損的企業應該節衣縮食,但是電力行業的員工待遇卻普遍高于其他行業。企業為何不從加強管理、降低員工高福利來降低成本解決虧損問題呢?”
另一位市民則認為,“指責電力企業老總和員工沒用,問題是目前電力運行體制造成的。如果你是發電廠的老總,你也會這么想:電價是發改委定的,虧損當然是電價過低造成的,自然你就得買單;已經成了慣例的員工高福利沒有必要減下來,自己去當惡人。但如果電價是市場競爭形成的,企業虧損那就是企業自身的原因,企業老總為了扭虧,自然會從加強管理、提高效率、降低員工高福利等方面來降低成本。”
以上說法雖有情緒,但卻并非全無根據。2011年6月1日和12月1日,發改委兩次在全國范圍內上調電價,原因就是發電企業大叫煤炭價格過高,企業虧損嚴重。
[$page] 那么,為什么電價定價不交給市場呢?
改而不“革”難解實質問題
“電力改革必須堅持市場配置資源的大方向。目前的問題是市場發育不足,而非市場失靈。”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曾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價格改革的含義應是從政府定價轉向市場定價。政府只為壟斷環節的輸電定價,其他環節價格由市場決定,這才是改革,煤電聯動、價格調高調低都不是改革。”
但目前的電力運行體制改革成了“夾生飯”電網公司仍在實行“吃差價”的贏利模式,其利潤直接與兩端的電力交易規模相關,這給直購電和新能源自發自用帶來了極大困難。
其實,電力改革10年前就開始了。2002年2月,在經歷了數年的爭論、博弈和妥協之后,國務院下發《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2]5號,下稱“五號文件”),揭開了電力改革序幕,提出了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四大改革目標,直指公平、效率、政府管理方式等根本性問題。
事實證明,“五號文件”只是理想。2002年底五大發電集團成立,廠網分開基本實現。在2002年完成廠網分開之后,根據原定的改革時間表,電力行業應在2004年基本完成主輔分離。但實際上,主輔分離改革卻在9年后才算有結果。其間,各主管部門意見分歧、“電荒”頻繁,包括2008年的雪災等原因都構成了改革阻力。2011年9月底,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能建)掛牌成立,主輔分離才算靴子落地。
主輔分離最終執行的方案有頗多折扣。因國家電網公司在電力設備制造領域野心勃勃,送變電企業等仍被保留在電網內部。而中電建和中能建亦被指業務龐雜。中能建共有電力規劃設計、電力和水利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電力及工程專用設備制造、電力及其他資源開發、國際業務和房地產開發七大板塊,與電網公司和發電公司在不少領域存在重疊。
“應該更徹底些,干脆把輔業推向社會,徹底跟電力系統脫鉤,沒必要再搞出新的大央企。”原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認為。
“五號文件”大致歸納為兩點,一是廠網分開,二是成立區域電網,最終輸配分開,并建立電力市場。然而,事實正好與當初的改革設計相反,目前國家電網公司轄下五大區域網公司基本被架空,其職能已由新成立的國網區域分部以及省網公司接手。區域電力市場處于進一步萎縮的境地,區域網最后被上收到國網或省里。很顯然,這個格局對市場化、電力結構,甚至對技術都是不利的。
“電網壟斷、監管乏力、價格行政管制的局面日漸嚴重,原有的改革成果都有可能變質。”業內人士無不擔心。
那么,我國電力行業應如何改革呢?
輸配分開或是最終出路
“產業鏈中如果某一個環節是由政府管制的,其必將影響公平競爭,”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