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發布《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在生產布局與項目設立、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等多個方面劃定了門檻。
顯然,這不是一項具有超前思維的決策,而是遲到、帶有亡羊補牢含義的補救措施。因為,規范的出臺,是在光伏行業全面陷入困境的大背景下。雖然導致困境的客觀因素較多,但更直接的原因還是國內光伏行業出現了嚴重的產能過剩。
為什么一個剛剛起步的新興產業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產能過剩?原因很簡單:準入門檻過低,許多并不具備生產技術與條件的企業進入到了光伏行業,導致亂拼資源、亂拼政策、亂拼市場。在經濟比較景氣、市場也沒有飽和的情況下還能維持,當市場行情發生變化,技術落后、工藝陳舊、效率低下的矛盾也就爆發了。
光伏行業煥發新生機的唯一出路就是抬高行業門檻,對企業進行重組整合。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家對光伏行業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后,地方政府發展光伏產業的熱情又開始高漲起來,給出的政策相當誘人。如果不加以控制,前一輪產能過剩問題尚未得到解決,新的產能過剩矛盾又可能出現。所以,《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執行和把關至關重要。
目前,新能源汽車、LED等行業也出現了大干快上的局面,如果不汲取光伏產業的教訓,不盡快制定行業規范、設立準入門檻,光伏的慘象就有可能會在這些行業出現。
也許有人會說,制定行業規范、設立準入門檻,更多的是一種行政管制手段,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理論上講,確實如此。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行為還不夠規范、市場機制的作用還不能充分發揮、企業和投資者的市場意識還不夠強的情況下,這樣做也是無奈之舉。超前規范,總比出了問題再匆匆補救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