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決定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新增除塵電價,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改善大氣質量。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次電價調整是在不提高銷售電價水平的前提下,主要通過對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進行結構調整來實現,不會增加居民和企業負擔。上網電價的調整空間,則是由電煤價格下調產生。
從講大局、保穩定,維護各方利益的角度來看,本次調價堪稱典范,做到四鄰沒有爭議。但細究本次調價的邏輯,你會發現發改委實際是通過降低上網電價的方式提高電價附加、環保電價標準。
按發改委方案,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分錢;對采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煙塵排放濃度低于30mg/m3(重點地區低于20mg/m3),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支持,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錢。
看似微不足道,上調環保電價合計0.4分錢/千瓦時,但是納入到全國用電量4.8萬億千瓦時的大盤子里,電價增量有200億元之巨。在嚴苛的排放標準下,發電企業在本輪價格調整中獲得政策紅利。
自2014年7月1日起,現有火電廠要執行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濃度排放限值將更加嚴格。對于發電企業而言,新排放標準當屬“史上最嚴格”。
電力行業認為是“鞭打快牛”,環保排放標準太高,政策變化太快,缺少電價等配套政策。此前,0.8分/千瓦時的脫硝電價補貼標準未能覆蓋大部分電廠成本,提高補貼水平的建議諸多。
顯然,火電的訴求得到滿足。但必須注意,對于個別電廠而言,上網電價的下調或許沖抵環保電價的提高。
可再生能源附加標準的提高背景則是,補貼資金捉襟見肘,缺口越來越大。根據筆者了解,最近一次可再生能源補貼發放是在2012年12月,金額為113億元。這筆資金在拖延一年半后,用于2010年10月-2011年4月期間補貼。而2011年7月之后的補貼至今未見落實。
根據發改委數據,截至2011年底,資金缺口為107億元。若不進一步提高標準,預計2015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將達到330億元左右。
基于此,發改委決定提高補貼標準從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預計補貼金額將增加200億元。于可再生能源企業而言,不得不對發改委調價拍手叫好。
但追溯到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成機制,你會發現電價機制又在被人為復雜化。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為扶持可再生能源發展而在全國銷售電量上均攤的加價標準。由電網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和范圍隨電費向終端用戶收取并歸集,單獨記賬,專款專用。
顯然,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對象應該是電力用戶,而非發電企業,更不是通過調減上網電價來實現。此次提高補貼標準,實際模糊了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之間的邊界。
更為合乎邏輯的做法應該是落實煤電聯動機制。在電煤價格下降的基礎下,下調上網電價,同步調整銷售電價結構。之所以未能履行煤電聯動,發改委的解釋是,“時間上尚未達到一年的聯動周期。”
有業內評論稱,這次調價看似聰明實則是觀念混亂的表現。煤電聯動、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電價、可再生能源附加三者各有價格形成機制和理論體系,混合在一起使得電價體系更為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