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透露,截至2012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占總發電裝機比例達28%,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20%。
報告認為,可再生能源產業已成為我國新的經濟增長點。近年來,可再生能源新增發電設備投資占我國當年新增電力設備投資總額一半以上。2012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投資總額達4000億元。
報告認為,電網建設普遍滯后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盡管《國家可再生能源“十二五”發展規劃》早已頒布,但國家電網規劃至今沒有出臺,大量可再生能源電力輸出受阻。“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仍存在地方和國家規劃銜接不夠、電網規劃與可再生能源規劃脫節等問題。”
報告指出,部分領域上網電價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光伏發電采用全國統一標桿上網電價。有地方反映,“一刀切”的價格政策不利于光伏發電大規模應用。同時,有企業反映,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年限不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部分電價補貼政策沒有確定,海上風電上網電價也未出臺,企業難以核算投資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