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上次發行公司債僅隔一年,“銀河系”掌門人潘琦手中的長征電氣啟動了四年來的第三次再融資。此次再融資進行得不算順利,定增方案幾經修改。在定增二次修正案中,備受質疑的風機項目被剔除,最終項目僅剩一個——氣體絕緣金屬封閉開關(以下簡稱“充氣柜”)。
理財周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取的一份《合作協議》,揭了充氣柜項目的底。這個被反復強調“完全自主知識產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長征電氣實際根本沒有能力制造,而是采取采購競爭對手整機的方式來完成國家規定的型式實驗,然后按照競爭對手提供的圖紙和關鍵部件,生產、組裝充氣柜;而在型式實驗完成之前,長征電氣只能購買競爭對手的整機,貼上自己的商標對外銷售,充當的完全是一個銷售商的角色。
試驗樣機購自準競爭對手
長征電氣此次定向增發擬募集資金10億元,其中2.1億元將投向充氣柜項目。長征電氣意向中將生產的充氣柜電壓等級是從12KV到40.5KV,這個范圍的電壓等級屬于中壓,所以長征電氣的項目可以簡稱為“中壓充氣柜”項目。
理財周報記者獲得的這份《合作協議》是2012年4月份簽訂的,甲方是常州太平洋電力設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電力”),乙方是貴州長征中壓開關設備有限公司(下稱“長征中壓”)。
長征中壓是長征電氣的全資子公司,也是長征電氣此次定增公告中提及的中壓充氣柜項目的實施單位。協議中約定雙方合作的產品是12-40.5KV的充氣柜,而這也正是長征電氣準備通過此次定增募集資金要投入的項目。
理財周報記者翻看了長征電氣本次定向增發的所有公告,包括2月7日發布的《項目可行性報告》,并沒有發現長征電氣提及與太平洋電力合作生產銷售中壓充氣柜有關的任何信息。按照監管部門信息披露的規定,對于這樣重要的而且是與定向增發項目密切相關的信息,長征電氣是必須要公開披露的。
按照《合作協議》,雙方合作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甲方同意為乙方生產乙方品牌的整機用于銷售,整機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二是“當乙方做完型式試驗后,甲方拿到乙方第二個項目訂單時,甲方提供除斷路器及三工位開關外的全部產品圖紙給乙方自行生產”。
第一種是太平洋電力為長征中壓生產整機,后者貼牌銷售,整機的知識產權是前者的;第二種是太平洋電力提供除關鍵部件外的圖紙給長征中壓自行生產。可以看出,無論是哪種合作方式,長征電氣都是沒有相關知識產權的,只是按照太平洋電力的設計和圖紙生產、銷售對方的產品,然后貼上長征電氣自己的牌子而已。
按照國家規定,中壓等級的輸配電設備在允許掛網運行、正式銷售之前,一定要通過西安高壓電氣研究所(下稱“西高所”)的“型式試驗”。理財周報記者在《合作協議》中還發現了這樣的條款:“乙方(長征中壓)向甲方(太平洋電力)購買試驗樣機,甲方保證試驗通過”。
理財周報記者從業內了解到,太平洋電力是國內充氣柜領域比較有名的一家公司,其產品在鐵路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在國內企業中屬于上乘。
長征電氣這次準備涉足充氣柜領域,無疑將與太平洋電力構成直接的競爭關系,而為什么后者愿意扶持這個競爭對手呢?“這也許是源自太平洋電力根本沒有把長征中壓作為未來潛在的競爭對手來看待,畢竟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都握在自己的手里,對方最多是購買自己的配件來自行組裝,對方費力來幫助自己開拓市場也不失為一件好事。”業內的一位資深專家如此分析。
“太平洋電力將整機批量賣給長征中壓,讓其貼自己的牌子銷售,在商業上是可以的。而長征中壓或長征電氣為了保證所采購的開關質量合格,將開關送到西高所做型式實驗,太平洋電力提供樣機并全力配合也是應該的。”上述專家表示,合同本身沒有太大問題,太平洋電力并不一定了解長征中壓購買他們產品的真實用途。“太平洋電力不一定知道對方購買其樣機做實驗后以對方的名義取得試驗報告,也不一定知道這家上市公司會將這個產品宣稱為自己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并到資本市場去講故事再融資。
理財周報記者了解到,這個型式試驗截至目前還沒有全部完成,尚查不到實驗報告的最后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