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媒體和業界人士解讀為:為智能照明指出了未來發展的趨勢。筆者特意上網找到了《意見》的原文,通篇9000字的文件并未見任何一處有“智能”二字,也沒有看到跟智能照明相關的文字和內容。
綜觀《意見》,涉及“照明”的有三個地方,以下就原文提及的部分予以簡要解析如下:
“推動半導體照明產業化。整合現有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培育10-15家掌握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龍頭企業,建設一批產業鏈完善的產業集聚區,關鍵生產設備、重要原材料實現本地化配套。加快核心材料、裝備和關鍵技術的研發,著力解決散熱、模塊化、標準化等重大技術問題。”
解析:這是《意見》中關于近期和今后節能照明發展方向的一個提綱。這其中比較值得照明企業,尤其是龍頭型LED企業關注的是關于“培育10-15家掌握核心技術、擁有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龍頭企業”的內容,相關企業可以按照《意見》的精神尋求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持,包括資金、技術、優惠扶持政策等。如果按照目前已知的國內上市的LED企業數量作為龍頭企業,尚有一半左右的數量空缺。這是龍頭型LED企業一個重要的發展機遇。同時,針對產業集群,《意見》明確提出要“建設一批產業鏈完善的產業集聚區”,這對LED產業集群建設將起到推動作用。
“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采取補助、獎勵、貼息等方式,全面推動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交通運輸節能、綠色照明、流通零售領域節能等節能重點工程,提高傳統行業的工程技術節能能力,加快節能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
解析:《意見》中用“綠色照明”,其義不止是節能照明產品,還應該包括以節能為主的照明應用,其應用可以說包含了“智能照明”的成分,這或許是部分業內人士解讀其“為智能照明指出了發展趨勢”的原因。除此之外,最能夠吸引企業的,應該是財政資金的進入了。龍頭型企業應該積極利用好這一政策。
“擴大節能產品市場消費。繼續實施并研究調整節能產品惠民政策,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推動超高效節能產品市場消費。強化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力度,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繼續采取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照明、高效電機等產品……到2015年,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解析:這條意見對今后LED等節能產品的市場前景指明了道路,對企業產品銷售至關重要。其意義在于從政策層面為LED等產品解決了市場問題。企業要做的,則是如何將政策“落地”的問題,包括《意見》中提及的“能效標識和節能產品認證”這樣詳細的措施問題。可以預計,今后一段時間,獲得能效標識及產品認證,將是LED等照明企業打開市場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