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作了《國務院關于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稱,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專家說,這是我國第一次明確提出各類城市具體的城鎮化路徑。
3年2505萬農業人口落戶城鎮
報告提出,各地正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制度改革。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印發實施。國家發改委、人力資源和社保部等相關部門出臺了配套措施,18個省(區、市)出臺了具體實施意見,14個省(區、市)探索建立了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初步為農業人口落戶城鎮開辟了通道。據公安部統計,2010-2012年,全國農業人口落戶城鎮的數量為2505萬人,平均每年達到835萬人。
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須合理設定
未來城鎮化如何發展?徐紹史介紹,很重要的一條是,要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以農業轉移人口為重點,兼顧異地就業城鎮人口,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同時,努力實現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醫療、保障性住房等覆蓋城鎮常住人口。
保障城鎮常住人口合理住房需求
徐紹史提出,要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合理滿足城鎮化用地需求。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公共財政體系和投融資機制,為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同時,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推動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鎮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解讀
農業人口實際落戶量或超2500萬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主任陳耀表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率提高34個百分點,基本上一年提高一個百分點。近幾年城鎮化速度也比較快,一些縣、地級市等農村轉城鎮戶口已很寬松,只要有固定工作,住房,基本可實現。
因此,實際的農業人口落戶城鎮的數量,有可能比2500萬還多。
首次明確提出城鎮化路徑
報告提出,要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
陳耀表示,近年我國城鎮化進程是按照此路徑進行的,但這還是第一次明確提出。
現在我國城市化率跟國際比還較低,初步測算,城鎮化率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到2030年大約有70%的人住在城里。目前很難有明確的時間表。
農民工市民化存兩大問題
對北京等特大城市而言,城鎮化的步伐必然走得較慢。陳耀表示,農民工市民化,主要是有兩方面的問題。
其一是市民化的成本是否能夠負擔,市民化要求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就涉及社會保障、教育、醫療、住房等各方面的需求,這需要地方政府測算總的成本。而此前有學者表示,一個農民工市民化后的成本為20萬,陳耀說,地區經濟發展差異巨大,目前還無法給出一個科學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