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歐盟委員會已同意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征收平均為47%的懲罰性進口關稅”的消息,讓一度出現曙光的歐盟對華“雙反”案再掀波瀾。
歐盟“雙反”6月落地
隨著初裁結果日益臨近,關于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將征收高額懲罰性關稅的傳聞早已甚囂塵上。而無論歐盟通過提案的消息是否得到官方確認,按程序目前該提案的正式磋商進程已經啟動,一旦6月5日發布反傾銷初裁決定的正式公告,征稅期將長達5年。
去年11月,歐盟開始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生產商反傾銷立案調查,并下令歐盟海關從3月5日起登記所有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自此,中國太陽能企業對歐盟的產品出口就進入空前的艱難時期。
“我們公司今年一季度歐盟市場訂單比上年同期已經減少了一半多。如果按照47%的稅率算,只能退出歐盟市場了。”國內一家光伏企業高管對記者透露。
據了解,對于可能產生的高額稅收,不僅中國企業煩惱,歐洲的企業也憂心忡忡。歐洲平價太陽能聯盟8日發表聲明警告,征收臨時反傾銷稅違背歐盟利益,對進口中國的太陽能板征收15%以上的懲罰性關稅,將破壞整個歐洲光伏業85%的需求;任何高于30%的懲罰性關稅都將對歐洲和中國的太陽能產業造成“不可逆”的損害。
業界等待細則審批
申銀萬國新能源行業分析師余文俊表示,雖然國內企業仍然可能通過繞道或者海外建廠的方法來規避“雙反”,但勢必導致成本過高。
但值得欣慰的是,蕭條已久的光伏行業在今年有了一些新起色,一些光伏企業現在已接近滿產狀態,也不再把過多精力放在應付歐盟的反傾銷上,轉而積極開拓國內市場和新興市場。
去年美國對我國光伏組件征收高額“雙反”關稅,我國政府開始加快國內市場發展,并且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國內市場有所增長,尤其是分布式發電已被看做國內光伏企業的 “救命稻草”。
為了配合國家的光伏產業扶持政策,近期國家電網公司發布了 《關于做好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再次明確了下決心積極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快速發展的大方向。
但是,意見的發布并沒有達到業內的預期。“我們做的項目只有拿到當地發展改革委的審批才能享受電價補貼,現在的政策太宏觀,無細則,地方發展改革委執行時無據可依,無前例可參考,就很難落實,所以審批就更慢。”晶科能源全球品牌總監錢晶擔憂道。
可借鑒國外商業模式
事實上,存在問題的不僅是審批過慢,商業模式的缺失也是制約分布式發電發展的難題之一。
經過多年的反復實踐,分布式發電已被業內公認為光伏發電最適宜的發展方式,主要應用在商用領域和個人屋頂方面。而相對于發展較快的商用領域,我國的個人分布式發電項目幾乎還是一片空白。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沒有一個可行的適宜的商業模式,開發商很難介入。
在晶科能源董事長李仙德看來,現階段國內的環境和政策都不夠成熟,相關部門應該細化扶持政策,也可以從國外取取經。
在德國,政府采取“上網電價,統一購買統一銷售”的模式。電網公司以較高的價格把所有光伏發的電收購上來,并及時發放收購款,讓業主和投資者有投資熱情,然后電網公司再和政府去核算補貼,獲得補貼差價。而政府再把這部分補貼的資金分攤到消費者上繳的電價中去,發電者與用電者都承擔了部分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
而美國主要采取“凈電量計算”模式,電表以反轉方式,即業主所發電抵消所用電,獲得實際凈用電數,這樣交易簡單。
“分布式發電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在國內只有一些示范項目,真正商業化的分布式新能源工程很少見,個人分布式發電仍面臨上網價格和政策等多重困擾。我國還需借鑒國外經驗,完善商業運行模式以促進分布式發電健康、有序發展。”李仙德建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