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國家應該鼓勵企業發展市場亟需的產品,淘汰產能過剩產品,但不應該對整個電線電纜行業作限制,尤其是作為一個配套產業。中國電器工業協會電線電纜分會副秘書長吳士敏如是說。這是3月8日,他在寧波市電線電纜商會一屆七次理事會暨一屆四次會員大會上所做的表態發言。
吳士敏表示,在2013年2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了調整,形成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其中對電線電纜做了重新調整,將限制類“十一、機械”第15 項“電線、電纜制造項目(用于新能源、信息產業、航天航空、軌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領域的特種電線電纜除外)”修改為“6 千伏及以上(陸上用)干法交聯電力電纜制造項目”。吳士敏認為國家應該鼓勵企業發展市場亟需的產品,淘汰產能過剩產品,但不應該對整個電線電纜行業作限制,尤其是作為一個配套產業。這在其他制造產業中是沒有的,只有電線電纜行業有。這就使得電線電纜生產企業容易瞄準那些限制除外的條款,產生新的產能過剩問題,因此希望能把整個行業作為限制類的“待遇”拿掉,只對那些產能嚴重過剩的項目進行限制。同時電線電纜生產企業也應該根據用戶行業發展需要、市場發展需要和產業政策中用戶行業鼓勵方向,調整自身策略,自主發展。在轉型升級道路上,電線電纜生產企業不應該心存幻想,應該腳踏實地,尋求適合自身發展的道路,堅信只有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吳士敏總結,自2012年起,電線電纜行業發展進入了一個發展新階段,希望電線電纜生產企業在新的環境中學會自我調節,擺脫硬件實力的比拼,加強軟實力建設,實現電線電纜行業的再次發展,而這都離不開商會、協會、企業的共同努力。 (記者王駿 田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