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光伏業(yè)而言,歐盟的“雙反”調查無疑于一柄懸在頭頂?shù)摹斑_摩克利斯之劍”。而從最新跡象來看,最終的裁決結果可能難言樂觀。
歐盟委員會3月5日發(fā)布公告稱,歐盟將自3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實施進口登記。根據調查程序來看,這是其啟動此次調查后的第二步,其后將在6月5日前后公布對光伏傾銷案的初步裁決,在8月7日前后公布對補貼案的初步裁決,并在今年12月5至7日公布對這兩起案件的最終裁決。
就在此次實施進口登記之前,歐盟已經宣布,將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發(fā)起反傾銷調查。
分析人士認為,盡管對光伏玻璃的調查涉及到的金額只有幾千萬歐元,但其背后所傳遞出來的信號卻不容忽視,這很可能反映出了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雙反”的決心。
“盡管目前評述裁定的結果還為時尚早,但許多一線廠商已經開始考慮防御性收購或者與歐洲廠商合作以維持市場進入的能力。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可能使很多歐洲小規(guī)模廠商得以維持生存。無論案件裁決的結果如何,相當多的不確定性已經存在并將在一個不穩(wěn)定的市場環(huán)境中繼續(xù)產生。”NPDSolarbuzz在其發(fā)布的一份報告中如此表示。
對此,曾在今年2月份就中歐經貿關系問題赴歐進行工作溝通的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在“兩會”期間表示,和歐盟的光伏、無線電信設備等產品的貿易爭端都在談,雙方很積極。
調查再進一步
根據歐盟此次發(fā)布的公告,歐盟將自6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厚度不超過400微米的光電池、晶片、電池板與組件實施自動登記。但電池板少于六塊的、可攜帶的充電裝置、薄膜光電產品以及永久性嵌入其他電氣產品中的光伏產品不列入登記范圍。
上述公告還表示,調查小組已經掌握了初步證據,證明從中國進口的上述產品對歐盟市場實施了傾銷與補貼。而調查發(fā)起方,即歐盟的相關企業(yè)也提供了基于生產全過程成本的光伏產品的正常價格,以及作為參照國的美國光伏產品的成本與價格。歐委會基于以上數(shù)據及其他材料,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實施登記制度。
從照歐盟的“雙反”調查程序來看,對涉案產品實施登記制度,是其整個調查程序中的第二個步驟。其后,在6月5日前后公布對光伏傾銷案的初步裁決,在8月7日前后公布對補貼案的初步裁決,并在今年12月5至7日公布對這兩起案件的最終裁決。
除了針對此次“雙反”調查繼續(xù)進行外,歐盟還于今年2月份啟動了另一項針對中國產光伏產品——光伏玻璃的反傾銷調查。
2月28日,歐委會發(fā)布公告稱,基于歐盟光伏玻璃協(xié)會的申訴,對原產于中國的光伏玻璃發(fā)起反傾銷調查。據公告描述,涉案光伏玻璃為堿石灰平板玻璃,具有鐵含量低于300ppm、太陽透射率在88%以上等特性。
據了解,歐盟光伏玻璃協(xié)會在1月15日就向歐盟委員會提起此項申訴,該協(xié)會是代表歐洲部分光伏玻璃制造商的行業(yè)組織,占據歐盟25%的光伏玻璃產量。相關報道還稱,歐盟光伏玻璃協(xié)會尋求對華光伏玻璃征收超過100%的關稅。
反映“雙反”決心
據商務部初步統(tǒng)計,該案涉及中國企業(yè)200余家,其中2012年我國涉案產品(包括統(tǒng)一稅號下其他玻璃制品)對歐出口約2億美元,約合歐盟光伏玻璃總額的30%左右。
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目前我國各類光伏產品市場多數(shù)在歐洲,此番調查將導致光伏玻璃海外市場萎縮,這對我國整個光伏產業(yè)鏈上的企業(yè)產生“連環(huán)”影響。
不過,就各界猜測的上述兩項反傾銷調查是否存在關聯(lián)時,歐盟則在公告中聲稱,此項反傾銷調查與對華光伏電池及組件的同類調查“沒有直接關系”,“是一項涉及清晰的獨立產品的單獨調查”。
對此,業(yè)內分析人士則認為,從數(shù)據上來看,2012年整個歐盟光伏玻璃的市場總額不到2億歐元,即使中國產品份額占到27%,也不過5400萬歐元,并不會對中國外貿產生實質性的影響,調查實際上反映出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雙反”的決心。
曾在今年2月份就中歐經貿關系問題赴歐進行工作溝通的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在“兩會”上表示,和歐盟的光伏、無線電信設備等產品的貿易爭端都在談,雙方很積極。但他表示,因為有保密協(xié)定,溝通細節(jié)不便透露。
據中國機電商會信息,3月8日,該商會將率領天合、英利、尚德、晶澳等9家光伏企業(yè)參加在歐洲舉行的光伏產業(yè)聽證會,將對歐盟提出的產業(yè)損害問題進行積極抗辯。
該商會法律部主任陳惠清認為,歐委會在企業(yè)清單中有意隱瞞和縮小了光伏產業(yè)的企業(yè)數(shù)量和總產量,這導致申訴企業(yè)的光伏產量占整個歐盟光伏產量的比例沒能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25%。
兩條腿走路
NPDSolarbuzz發(fā)布的報告顯示,盡管受下調補貼等措施影響,歐盟市場需求占全球市場整體的份額有所下降,但比例仍在60%以上。
機電商會的統(tǒng)計則顯示,2012年全年,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對歐洲出口額為111.9億美元,同比下降45.1%。而我國對東盟和非洲光伏產品出口則出現(xiàn)增長,增幅分別為22.1%和10.9%。
陳惠清介紹說,自從案子預警和立案調查以來,很多企業(yè)紛紛尋找出路,比如到亞洲、非洲、南美洲等,且步伐很大,這在一定程度上能減緩我國對歐盟市場的依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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