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團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案件有了階段性進展。昨日,三一集團召開媒體說明會稱,該案的核心訴求已被美國法院裁決受理,下一步雙方將就“奧巴馬做出決定時是否違反程序正義”展開交鋒。
三一方面表示,三一誓將這一訴訟進行到底,在“討得說法”之余還要爭取獲得經濟補償。
奧巴馬違憲指控被受理
據三一方面介紹,當地時間2月22日,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院法官簽署了首次庭審的裁決結果。法官認定,對三一方面在訴請中的第4條,法院具有司法審查權。第4條認為,總統令在未提供充足機會、聽取解釋和說明的情況下,剝奪了Ralls公司財產,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不經過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人民財產”之規定。
但除了第4條外,法官駁回了三一方面的其他訴求。
三一方面的代理律師夏廷康認為,第4條是整個訴訟的核心所在,表明了三一最終贏得官司存有可能性。
此前,由于美國法院從未有過受理外國企業起訴美國外商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和總統的先例,因此奧巴馬所做出的決定是否受到美國的司法審查將是本案關鍵。三一的階段性目標也是首先爭取美國法院對此案的審查權。
法官裁定“出乎意料”
“事實上,法官裁定其擁有對此案的審理權,已經出乎我們意料,我們前期都已經做好到美國巡回法院上訴的準備。”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稱。
據悉,目前這一階段性結果,意味著該案件進入實質審理。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對此表示,“三一會將訴訟進行到底,直到將問題獲得徹底解決,三一打這個官司并不是想讓奧巴馬總統取消禁令,首先是要討個說法,然后才是求得經濟補償。”
夏廷康介紹,下一步就需要被告方在今年3月14日前“給個說法”,即就是否符合程序正義而進行答辯。簡單來說,被告方需要回答“三一是否對官司所涉及的財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三一是否有權得到來自總統對簽署禁令原因的解釋”等問題。
其后,三一方面將針對原告的上述“說法”在3月28日前提交答辯意見,而被告將在2013年4月4日前予以回復。
“預計今年五六月份會再次召開聽證會,就美國總統的判決是否經過合法程序,以及是否違反憲法開庭審理,而我們勝訴的信心比之前更足了。”夏廷康稱。
“追回損失可能性較大”
跨國訴訟專家、律師郝俊波告訴記者,由于“未經正當程序不能剝奪公民的合法財產”是美司法核心之一,因此他認為三一成功討到說法、追回損失的可能性較大。
專家聲音
三一維權借鑒意義重大
此前,屢有中國企業赴美投資遭遇曲折,如華為、中興等都曾遭到美國方面以國家安全為由的拒絕或其他指控。專家認為,三一這次訴訟案件意義重大,能促使中國在美投資受到不公正待遇時“不再沉默”。
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稱,美國法官在他的判決書里等于畫出了一條“路線圖”,外國企業怎么通過法律維權,以后的中興、華為等其他中國企業可以參考。
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認為,將來類似案件再起訴時就可借鑒三一案例,所有在美國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都可搭便車。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中國作為全球GDP第二和出口第一、進口第二的國家,預計未來十年面臨此類投資安全事件只會越來越多,如何保護我國海外資產安全就成為一個越來越緊迫的問題。而作為一個“守成”的老牌國家,此舉對美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將產生深遠影響。
梅新育說,此案的最終判決將有可能大大限制CFIUS以往“無邊”的權力外界,迫使其更加慎重地用手中的權力,迫使其更加透明公正地處理外國赴美投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