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電監會網站消息,為了全面持續提高人民群眾用電服務質量,更好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2013年,電監會立足監管職能,以“兩個不準”、“五個提高”為目標,大力推進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確保人民群眾安全用電、可靠用電、放心用電、滿意用電。
“兩個不準”就是:
1、不準隨意停限人民群眾生活用電。①按有序用電方案停限居民生活用電應至少提前1天公告,非特殊情況下,停限電時間不得連續超過5小時。②城市居民用戶年累計停電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農村居民用戶不得超過80小時。
2、不準隨意增加人民群眾用電負擔。①不得在居民電價中亂加價。②不得在電費中加收、代收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③不得拒絕或延遲居民用戶提出的電表校驗申請。
“五個提高”就是:
1、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度。①監管機構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開展1次居民用戶滿意度調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②監管機構每季度抽查居民用戶的停電時間、次數和電壓合格情況,每個省份不少于100戶次。③保證12398、95598等熱線投訴處理滿意率不低于90%。
2、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用電質量。①實現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于99%,居民用戶受電端電壓合格率不低于95%,農村地區符合電監會公布的標準。
3、進一步提高供電服務水平。①實現居民報裝接電時限不超過6個工作日;保障性住房報裝接電全部實現綠色通道。②實現電力故障搶修到達現場時限,城區不超過45分鐘,農村不超過90分鐘。③全國實現城市“十分鐘繳費圈”和農村“村村設繳費點”。
4、進一步提高電力普遍服務覆蓋率。“十二五”期間全面解決376萬無電人口用電問題,2013年力爭解決120萬。
5、進一步提高配電網供電能力。實現配電網投資增速與居民用電需求增長相匹配,基本解決配電網“卡脖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