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全國能源工作會議就能源體制改革的表態再次攪動了人們本已敏感的神經。但是,依筆者看來,不必對新的一年內深化能源體制改革的期望過高,也就是說,不僅基于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的能源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路線圖和時間表出爐困難,而且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也難以取得新突破。原因在于現階段并不具備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的土壤和動力。
當前,關于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的強烈呼聲,宏觀層面突出集中在兩個問題:一是能源管理體制由“分散”走向“集中”,即成立國家能源部;二是真正實現非公有制經濟進入能源領域的體制性障礙的破除。微觀層面則細分至各個傳統能源子領域,如成品油定價機制、天然氣價格改革、電力市場改革等等。
導源于我國重化工業化階段的來臨,較之于20世紀80、90年代,新世紀以來的能源消費和生產形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一全新的重大產業結構演進,所帶來的高企的產業利潤率,掩蓋了體制滯后和效率低下的種種矛盾。隨手拈來的發展措施,都能夠使經濟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使人們能夠輕易的生存或發展下去。特別是在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嚴重缺失的情況下,利益集團的力量變得異常強大。壟斷者更加壟斷,信息更加不對稱,既得利益更加固化。由此,能源體制改革必難以深入。
然而,隨著重化工業階段中后期的來臨,產業利潤率高企的風光將不再持續。雖然在城鎮化推進和居民消費結構升級的內生作用下,能源生產和消費仍將保持平穩增長趨勢,但資源環境的約束性使其質量要求日益突出。同時,超額利潤的消失正在成為現實,即使獲取平均利潤,也必須付出更大的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努力。在這種情況下,頂層設計的作用極端重要。
不過,現實中經常存在“頂層設計”的濫用現象。尤其在能源體制改革進程中,亟待加以明確兩個問題:一是究竟何為“頂層”?或者說,“頂層設計”的主體是誰?基于應當與世界大國地位相協調,所以,主導中國能源體制改革“頂層設計”的主體應當為黨中央國務院。倘若這一論點成立,那么,以國家能源局這一副部級單位為主體的“頂層設計”必然拘泥于相同或更高行政級別的各大利益相關者的阻撓,而難以實現改革總體方案、路線圖和時間表的有效推出。二是“頂層設計”的績效如何評估?客觀地講,改革總體方案和路線圖的“頂層設計”本身并不復雜,問題的關鍵是其績效究竟如何。對此,固然可以依賴于較長時期的實踐檢驗,但那只能是一種事后評估。主觀性和前瞻性構成了改革方案和路線的根本性特征,特別是戰略思維和價值觀在“頂層設計”的過程中具有基礎性、前提性作用。當前及未來長期內的國際形勢決定了在能源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中應當全面貫徹強國戰略思維。
但是,多重因素決定了一定時期內能源供求形勢尚不至于滑入難以掙扎的泥潭,尤其盡管產業利潤率出現下降態勢,但仍然相對較高,因而,“強國”理念和“強勢”推進依舊遙遠。
強國、強勢的“頂層設計”是能源細分領域體制改革推向深入的基礎。筆者并不否認在一定范圍、程度內能源體制趨向市場化方向進行自我修正性改革的可能性,但那只能是對現實中極度突出矛盾的縫縫補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推進同樣是“霧里看花”。
一個缺乏強國戰略思維和強勢推進力量的能源體制“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注定是失敗的;缺乏強國戰略思維和強勢推進力量的能源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體制改革,注定也是失敗的。徹底超越利益集團的影響,適應國際形勢變化所提出的強國戰略要求,以及能夠為已經進入中后期的重化工業化與撲面而來的城鎮化兩大經濟社會發展力量之間的有機協調和轉換而提供重要能源保障,構成了能源體制改革“頂層設計”成功和系統性完善的根本性決定要素。相信每位國人都希望如此,但新的一年內可能會“水中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