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標準規定,新建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或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根據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安裝使用一種可再生能源。
2012年南方的冬天特別冷,有關南方實行集中供暖的議論再度成為熱門話題。恰逢此時,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標準》討論稿出爐,正向社會征求意見。
“一旦標準正式發布實施,就意味著浙江新建房屋將強制性地應用至少一種可再生能源,這使得地處南方的浙江可以更節能的方式過冬御寒。”該討論稿的參與制定者之一、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院研究員王靖華說。
據介紹,進入討論稿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熱水系統、空氣能熱泵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系統、太陽能光伏系統和太陽光誘導系統。“標準的實施,意味著新建民用建筑如果不執行該標準,就難以通過審批和審圖環節,也就不能獲得施工和驗收的許可。”王靖華說。
至少用一種“綠”
“如果現在家庭生活用水還主要靠電或燃氣來制取的話,那么今后將更多地依靠太陽能或空氣能的方式來獲取。”廣廈旗下一家建筑公司的負責人在翻閱討論稿后說,今后建筑設計施工中必須考慮可再生能源的安裝。
記者翻閱討論稿看到:浙江省12層(含)以下(12層以上上部6層)新建住宅建筑中應為全體住戶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有地源熱泵系統用于空凋、采暖和生活熱水的住宅除外。如果某些房屋不宜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可采用空氣能或其他熱泵加熱生活熱水系統,來代替太陽能熱水系統。
公共建筑也要至少用一種可再生能源。標準規定,新建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或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根據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安裝使用一種可再生能源。
記者了解到,這一強制性標準是有依據的。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實施國家節約能源法的辦法規定,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時應當對建筑物能效進行測評;建筑物能效測評結果不合格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反之,達到上述標準的建設項目可以申請補貼。根據浙江省實施節約能源法的辦法,民用建筑以非發電方式利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的,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項目建設資金補助。
直接利好光伏
“原來只規定12層以下的住宅必須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未明確大型商場、寫字樓等其他公共建筑強制使用可再生能源,而新標準對這一塊有了明確規定。”省建設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設計處負責人表示,按照新的標準,各類建筑每平方米建設用地必須達到一定數量的可再生能源收集能力。
具體而言,即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每年每平方米建設用地應當達到相當于30度電的產熱能力;采用太陽能光電系統的,每年每平方米建設用地應當達到8度電的發電能力。這對處于寒冬中的光伏產業是一大利好。
王靖華算了一筆賬。以全省一年新增公共建筑面積2000萬平方米計算,假設容積率為2.0,如果有一半面積采用光伏發電,就需要40兆瓦的年裝機量。
“這對產能排名全國第四的浙江光伏產業來說,無疑是個利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秘書長朱萃漢說,此前一哄而上的光伏產業,現在面臨著嚴重的產能過剩。
浙江省光伏產業龍頭企業——日地太陽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周建宏印證了上述看法。在他看來,盡管目前浙江省的光伏產業已初步復蘇,有的企業預計會有爆發性增長,但大量中小企業依然沒有擺脫產能過剩的困擾,新政確實是一大利好。
空能熱水器“樂”了
有業內人士指出,如果討論稿最終得以頒布實施,浙江將成為首個將空氣能熱泵熱水器列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范圍的省份。正在組織籌建浙江省空氣能熱泵聯盟的沈福鑫印證了這一看法。他認為,該標準對浙江省的空氣能熱泵產業發展將有直接的拉動作用。
杭州錦江白浪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方建軍毫不掩飾內心的激動,他的企業是國內最早一批做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的企業,擅長把產品的承壓水箱做成各種形狀,適合家庭安裝在陽臺、衛生間甚至客廳。
“以前我們總是擔心消費者家中沒有合適的空間安放龐大的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的水箱,因為最小的水箱也要150升,放在家里顯然是太占地方了。”方建軍說,如果標準得以實施,房屋在建造過程中就應該預留安裝的空間。
業內認為,要求新建房屋在建筑設計階段就要考慮節能設備的安裝,可謂是該討論稿的一大亮點。也有企業主表示,新政究竟能產生多大的利好,主要取決于消費者對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的接受程度,但房屋在建筑施工中就把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的安裝考慮進去,畢竟是個進步。
沈福鑫透露,正聯手浙江大學建筑設計院起草一個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的安裝設計標準,估計今年3月可起草完畢。這一標準實施后,對建筑施工企業有強制作用。屆時,新建房屋將預留安裝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的空間,對空氣能熱泵熱水器產生直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