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世界科技進步、生產力發展和國際競爭的必然趨勢,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產業升級的重要途徑。作為我國最具有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戰略新興產業,光伏產業總體量超過萬億元,從業人員40-50萬人,并涌現出天合光能、英利綠色能源、尚德電力、阿特斯陽光電力等一批跨國企業和境外上市公司。
但隨著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國內光伏行業正陷入發展以來最大的困境。當前的光伏危機,雖然由歐債危機、美國“雙反”等外部因素引發,但核心還在于我國光伏產業盲目擴張、缺乏規劃;過度依賴出口、缺乏市場話語權;自主創新能力弱,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高端設備依賴進口。
針對目前現狀,筆者認為,為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從以下方面下大力氣。
加強光伏產業規劃,推動產業整合和扶優扶強,積極完善行業標準體系,以標準規范市場。同時要防止國外資本乘虛而入,利用產業整合和貿易戰等時機,掌控中國優勢企業主導權,使中國光伏產業空心化。
加快推進國內市場開放。去年8月6日發布的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要求,到2015年國內光伏發電累計裝機目標為20GW。據此測算,2012-2015年,年新增裝機量僅約4.3GW,只能消化國內產能的14%。若2012年我國新增光伏裝機量能提高到10GW,則組件出口比重將下降40%,大大緩解出口壓力。即便是10GW新增光伏裝機的年發電量也僅占我國2011年總發電量的0.35%,而德國這一比例為2%,意大利為3.2%。
鼓勵有條件的省份發展多種形式的光伏發電。以江蘇為例,江蘇占據國內光伏產業的半壁江山,擁有600多家光伏企業和12萬從業人員,以及一批境外上市公司。另一方面,作為電力消費大省,江蘇地方財力雄厚,蘇北、沿海地區光伏發電條件優越,全年日照時數2200~3000小時,達到三類地區標準。在中央扶持政策還未到位之前,政府與其動用財政資金救助深陷危機的地方光伏企業擺脫債務危機,不如加快開放區域市場,推動電力企業和光伏企業在蘇北地區興建光伏電站,并安排省、市財政對電價予以補貼。從歐美經驗來看,分布式發電,而非大型集中式光伏電站,才是光伏發電的未來,德、美、日、西班牙等都將扶持的重點放在了屋頂電站上。在這方面,2012年8月,浙江首次試水家用光伏發電系統,選取嘉興5000-10000住戶推出5兆瓦光伏屋頂電站政府示范項目,為分布式發電探路。與大型集中式電站不同,分布式發電對光伏政策、補貼以及運行機制有更高的要求,也需要和社區及消費者做細致的溝通。浙江省如果能成功探出一條路來,將讓中國光伏產業尋找到實實在在的內需立下首功。
繼續加大財政對光伏發電的補貼力度。光伏發電成本在7年多時間由10元/千瓦時下降到現在的1元,約是火電成本的1.5至3倍。業界預測到2015年,在低能耗、低成本的多晶硅生產技術,高效率、低成本、大尺寸晶硅鑄錠技術和150微米以下新型切片技術,以及轉換率超過19%的多晶硅電池技術產業化運用的帶動下,發電成本還下降到0.8元甚至更低。而實際上,如果將發展煤電帶來的資源枯竭、環境污染、土地塌陷、生態破壞,以及安全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等一系列外部成本也考慮在內,火電成本或將高于光伏發電。加大財政對光伏發電的補貼,進一步提高光伏發電等清潔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結構中的比例,實際上僅僅是轉移了財政投入在火電造成的環境污染治理上的資金。目前,我國電力結構中火電的裝機容量和發電量約占80%,而德國2010年電力生產的17%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這一比例將提高至50%。應對能源危機,調整能源結構,實現我國綠色電力,還需政府大力作為。
設立國家或地方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風險分擔基金。光伏危機的一個啟示是,新能源、新材料、物聯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過程,也是相應的技術完善、市場建設、制度建設、行業標準規范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其所面臨的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都要比傳統產業大得多,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引導社會資金共同出資,設立國家或地方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風險分擔基金,是幫助企業應對危機、渡過難關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