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核電中長期規劃》和《核電安全規劃》的通過,各地的核電產業集群建設步伐呈現加快之勢。從年月份201210至今,上海、南京、山東海陽、江蘇宜興等地已明確了關于核電產業園區建設的規劃,有的園區建設已初具規模。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認為,國內核電行業目前的規模已經能夠滿足能源電力行業的需求,大規模上馬核電項目的做法有失理智,核電站、核電產業園的建設應盡快得到調整,切勿讓核電行業步光伏、風電后塵。
動機不純:地方政府上馬核電項目并非出于當地能源安全、國家能源安全考慮,而僅僅是為了當地經濟增長和政績提升。核電項目小則數億,多則數十億、上百億,諸多附屬行業、子行業將大獲其利,基建投資規模會有所增加。毋庸置疑,地方GDP會得到大幅提升,但建設核電產業園給核電行業長期發展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卻無法消除。
產能過剩:核電目前在我國能源構成中所占比重不超過百分之二,所起作用非常有限,國家大規模發展的光伏、水電、火電、風電、生物質能、頁巖氣稍有突破,核電所起作用完全可以被忽略。核電設備、核電項目已經出現過剩苗頭,再度上馬大量核電產業園的做法將把整個行業推向無底深淵,結構失衡、企業盈利能力低下等問題也會接踵而至。
重蹈覆轍:光伏、風電行業血淋淋的教訓就擺在面前,前期過度投資、過快建設必然給行業造成無法消除的負面影響,企業盈利能力若大幅下降,核電項目將半途而廢。同時,核電項目的投資規模巨大,銀行、地方政府、資本市場都將為其買單,這給社會資金鏈安全埋下諸多隱患。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投資情報分析及點評》指出,我國對核電行業的定位有待考究,尤其是內陸核電站是否應當永久廢除還要及早公示。設備制造企業會隨著重啟政策的實施而受惠良多,不過盲目發展卻不利整個能源行業的穩定,能源結構調整的步伐應當加快、調整力度應當加強,大規模發展水電、風電、光伏、生物質能等才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