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日本地震之后,德國政府對核能進行了重新評估,并于2011年6月確定了加速退出核能,向可再生能源轉變的政策。為此,德國經濟部、環境部和科技部等部門于2011年9月聯合頒布了德國第6個能源研究計劃,重點集中在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提高能源效率、能源存儲技術和電網技術改進等方面。德國聯邦經濟部、環保部等部門聯合制定了長期能源轉型戰略,規劃了未來40年德國能源轉型的主要目標。
德國政府計劃在2011年至2015年間,共投入35億歐元用于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為了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德國政府還建立了“能源—氣候變化基金”專門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該基金已于2011年1月開始運作,預計至2014年,德國用于可再生能源研究的資金將有80%來自該基金。從2013年起,該基金將每年為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究與應用提供30億歐元的資金支持。
德國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律法規涵蓋了供電、采暖、交通、建筑等各個領域,并在法律法規中明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目標和任務。德國2000年正式頒布的《可再生能源法》,核心就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固定上網電價制度,對推動風電、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此外,《可再生能源法》還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成本分攤制度,運營商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廠到電網的接網費用,電網公司負責電網的改造、升級費用,并負責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的整體平衡,在全網范圍內分攤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高成本。
根據產業發展的情況,德國在2004年、2008年曾兩次修訂《可再生能源法》,進一步強調可再生能源的經濟性,明確提出要在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的影響后,逐年減少對可再生能源新建項目的上網電價補貼,促進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2012年1月1日,德國再次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到2020年,35%以上的電力消費必須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30年50%以上的電力消費必須來自可再生能源,到2050年80%以上的電力消費必須來自可再生能源。
數據顯示,2012年,德國可再生能源行業投資總額達到了266億歐元。其中,約200億歐元,即75%投資于包括住宅太陽能光伏安裝項目在內的小型可再生能源項目,剩余的25%用于投資大型可再生能源項目。截至2011年底,德國在可再生能源行業就業的人數也達到了創紀錄的38.2萬人,比上一年度增加4%,比2004年的就業人數翻了一番。專家認為,可再生能源行業對人才的需求將創造一種新的就業模式和就業觀念。因為可再生能源行業將創新意識、技術研發和環境保護理念完美地結合在一起,從而吸引了大量當代年輕人選擇這一行業。目前在德國大學中,約有300個針對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專業學科,且這一規模還在不斷擴大。德國政府估計,到202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將增加40萬個就業崗位,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從業人員將達到50萬人。
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不斷升溫,德國可再生能源行業迎來了新的機遇。德國聯邦能源和水資源經濟聯合會(BDEW)最近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預計今年德國國內總發電量約為5940億千瓦時。其中,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所占比例約為23%,而去年這一比例為20%。風力發電量為450億千瓦時,在總發電量中所占比例最高,達8%。生物能、太陽能和水能發電所占比例則分別為6%、5%和3%。
風能是德國能源轉型及可再生及清潔能源發展的主力軍,已經成為德國清潔能源電力供應的最重要組成部分。近10年來,德國風電行業發展迅速。風力年發電量從2000年的僅僅7.55億千瓦時增長到了2011年的480億千瓦時。2011年,德國新增風電裝機208.6萬千瓦,累計裝機達到2906萬千瓦,總裝機容量居世界第三。目前,德國陸上風電發展明顯減速,短期原因是由于歐洲銀行流動性的緊縮,導致投資的減少。長期來看,隨著陸上風資源的不斷減少,海上風電正成為德國風電發展的主要方向。德國的目標是到2030年,實現海上風電裝機2500萬千瓦,相當于替代20個125萬千瓦核電站的目標。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德國在海上風電的裝備制造業方面遙遙領先。僅西門子公司一家目前就占據了歐洲海上風電設備制造市場的80%以上。此外,利用良好的地緣優勢,德國已經在北海沿岸建立五大出港基地,積累了豐富的海上風電運輸、安裝和施工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