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不失時機推進成品油、天然氣、電力、水資源等重點領域價格改革。這些改革為進一步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創造了有利條件。
新機制使油價更靈敏反映國際油價變化
作為新一屆政府就任后出臺的首個重要經濟改革舉措,今年3月26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布實施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機制,并承諾“成品油價格每10個工作日都會調整一次,該降就降,該升就升”,嚴格按照規定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根據完善后的定價機制,成品油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取消掛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
半年多來,成品油調價頻率加快,調價時間節點透明度增強,國內油價能夠更加靈敏地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大大遏制市場投機,進一步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
天然氣價格改革邁大步鼓勵生產清潔能源
6月28日,發展改革委宣布,為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促進節能減排,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決定自7月10日起,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不做調整。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將天然氣分為存量氣和增量氣。存量氣門站價格每立方米提價幅度最高不超過0.4元。增量氣門站價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氣)價格的85%確定。
中國石油大學中國油氣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雖然天然氣具有優質、清潔、高效的優點,長達數千公里的管道運輸導致終端銷售價格不菲,但綜合考慮環境成本等因素,要改善生活質量、保護環境,必須容忍適度的價格上漲。
我國天然氣資源相對貧乏,剩余可采儲量不足世界總量的2%。2007年至2012年,我國天然氣進口量從40億立方米增加到425億立方米,5年增加9.6倍;進口依存度從2%提高到27%。
此前,我國天然氣價格水平偏低,國內天然氣出廠價格比中亞進口天然氣到岸完稅價格每立方米低1.5元。這既不利于擴大進口天然氣,也無法激勵包括民營資本在內的投資者勘探開發和投資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的積極性。
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完善脫硝等環保電價政策
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改善大氣質量,自今年9月25日起,我國將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之外的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5分錢;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到1分錢;對煙塵排放濃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重點地區2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發電企業實行每千瓦時0.2分錢的電價補償。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李才華稱,國家決定在保持現有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情況下,主要利用電煤價格下降騰出的電價空間,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新增除塵電價。此次價格調整,既有利于保護環境,又不增加用電企業和居民負擔,有利于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