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經濟與產業的管理而言,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與市場那只看不見的手,兩者如何分權、如何界定各自轄區,一直為學界爭論不休。對于轉軌時期的中國經濟而言,類似爭論更甚。
不過,就新一屆領導層上任之后的施政措施來看,將市場還給市場的放權,正在成為趨勢。無疑,這將給中國經濟釋放出巨大的活力。
而當光伏這樣一個有著未來前景的產業在發展初期遭遇困境時,是不是該伸出那只看得見的手來調理產業的發展秩序,也已幾乎沒有疑義——當然應該。
但是,如何調理,卻值得商榷。
一個有足夠競爭力的產業,其生命力的內核,除了技術、創新,還應該包括平等、自由的競爭。也只有充分的競爭,才能幫助企業和產業獲得更有效的競爭力。而競爭,必然會淘汰掉弱小企業。但這種“弱小”,與企業規模大小幾無關聯,這已被實踐屢屢證明。
這是一種遵循市場規律的優勝劣汰,是在此起彼伏的發展中,依靠綜合實力的最終制勝,而非簡單的規模和一時一技之優勢。
光伏產業的發展,本身也佐證了這一規律。
這個影響力日漸廣泛的產業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在推動全球光伏規模化應用中的巨大促進作用,以及成為中國為數不多的能夠與全球同步乃至領先發展的產業的這一事實,均是在自發、放任的市場競爭中獲得的,盡管其間亦不乏地方政府“袖里伸手”式的揠苗助長。
當然,這個產業同樣也因此收獲了“自由”的另一面——嚴重的產能過剩,以及慘不忍睹的產業生態。
但無法否認的是,如果沒有此前的自由發展,如果沒有在市場競爭中形成的活力與生命力,中國光伏業很難獲得如此成就。
因此,當產業遭遇困境,政府該如何出手,還當審慎。
至少,對于光伏這樣一個在技術研發與創新方面都還有著巨大張力的產業而言,僅僅以規模和某項技術指標來樹立門檻,似乎過于具體了些,也過于簡單了些。
過于微觀的管理,不僅與社會管理改革的大方向相異,實則也未必有利于產業的健康發展。
對于一只正在奮力破繭欲出的蝶,出于好心幫它拉出翅膀,實際上卻是好心辦了壞事,因為這樣的蝶,已經無法飛得起來。
破繭成蝶的陣痛,是成功必然要歷經的過程。加強管理與扶持,目的是為了產業的健康發展,無疑該當肯定。但如果我們仍然習慣于“幫蝶破繭”的話,則就難免有扼殺產業創新力之虞了。
“自己擁有一個小型太陽能發電站,除了滿足家庭用電,徹底與交電費“絕緣”外,還能把剩余電量賣給電網公司,賺得一筆額外收入。”《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為以小型光伏發電為代表的分布式發電勾畫出了美好的愿景。不過業內專家表示,愿景的實現還需要配套更多的實施細則和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