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中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中國政府在頻繁的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之后,于7月15日,又出臺了《有關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中特別指出,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充分利用太陽能,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擴大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建設100個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1000個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小鎮及示范村。在這個被稱為光伏“國八條”的意見中,特別提出了重點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問題。
政府的決心讓分布式光伏發電看到了一絲希望,但在目前,棄風、棄光現象時有發生,并網問題成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一個主要瓶頸。因為只有順利并網,政策才能順利執行。盡管已出臺的各項政策里,無不積極鼓勵電網解決并網問題,但在短期內,在中國似乎很難看到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的春天。那么,又是什么讓并網如此艱難呢?
并網技術存爭議
在北京首家居民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并網申請中,并網方式一欄上有兩個選擇項:全部上傳和自發自用。這兩個方式,也是中國目前分布式光伏發電所采用在兩種主要并網途徑。居民可以根據用電需要選擇并網接入的方式。全部上傳是指所發電量全部上傳,賣給電網;自發自用則指的所發電力供家庭使用,余電上傳。
但在目前的中國,所有申請并網的人只能選擇自發自用這一項。這是因為,發電量全部上傳就意味著向電網賣電,電價則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獲得一定的補貼;而自發自用則是根據自身需要,就地消納。目前,在中國已經出臺的所有政策中,均是鼓勵自發自用的。
電網為什么會鼓勵自發自用、就地消納,而不鼓勵全額購買分布式光伏所發的電量呢?是受到技術的約束嗎?
在以前,電網的回答是:因為光伏發電存在資源的周期性和安全穩定性等問題,這些會使接入電網電壓的穩定性和承受的負荷等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是妨礙了電網的正常調度,對電網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構成了威脅。我們知道,電力生產過程是連續的,發電、輸電、變電、配電和用電是在同一瞬間完成的,因此發電、供電、用電之間,必須隨時保持平衡。而分布式發電,不論是光伏還是風能,都因為自身的特性導致電網不可能隨時都能夠準備好接收這些新能源所發的電。因而,長期以來,盡管新能源發電在規模上得到了大力發展,但始終不受電網的歡迎。就算在西部集中的大型地面電站中,一些已經建成運營的新能源發電場,也常常因為發電的不連續性遭到電網的限制。
這也讓人們長期認為,新能源所發的電在并網上存在著技術問題,而導致這種技術障礙的根源是綠電自身的缺陷。
因此,在國家強制要求電網必須要接受新能源所發的綠電之時,國家電網做出了一個妥協辦法,那就是鼓勵自發自用、就地消納。這樣不僅避免了由新能源所發電力在同一時間全部上傳電網,對電網的安全和穩定性造成影響,同時也響應了國家號召,鼓勵新能源電力的發展。
有關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是否存在技術安全問題,專家看法不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認為“分布式光伏發電倒送大電網在技術還存在一定難題,比如大規模逆功率流倒送會影響電網安全,這需要時間來研究解決。”
而更多的新能源專家則認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并不存在技術問題。在不久前,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綠色能源與我們的生活”論壇上,多位專家指出,太陽能光伏發電并入電網不存在技術障礙,分布式發電應和集中發電、遠程輸送結合,才能對能源進行高效合理利用。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總工程師朱凌志告訴記者,先進的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和先進的輸電技術現已成為綠色能源發展的主要采用形式。目前發展重心是向分布式的發展模式傾斜,我們可以通過建立健全并網標準體系、加強電網輸電能力建設等,來提升電網運行維護水平和智能化程度,以實現大規模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友好接入和全額消納,因此光伏發電的并網不存在技術問題。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晁暉也認為并網技術不是問題,調動電網的積極性才是關鍵。這是因為新能源電價不具備誘惑力,所以電網不積極。
利益之爭是關鍵
從長遠來看,新能源發電是對傳統能源的有效補充,也是現有能源環境中,最可行的替代能源。在歐美國家的能源戰略中,新能源發電的均受到了非同一般的重視,在歐洲一些國家的電力體系中,新能源發電所占的比例也逐年提升。我們不禁疑問,為什么在中國,國家電網對待新能源發電的態度向來消極呢?
這要從中國的電力體制說起了。自有電力以來,世界各國對電力企業普遍實行公共管制,采用壟斷經營和國有產權形式進行運營。這因為電力是世界公認的公用事業,其規模經濟效益顯著,具有強烈的自然壟斷特性。中國也不例外,國家電網是中國最大的電力壟斷企業,壟斷了發電、輸電、變電、配電和售電這一系列的環節。隨著可再生新能源的興起,原有為傳統能源電力而生的某些壟斷環節不可避免的和新能源電力發生沖突,影響了傳統電力的利益。此時,新能源電力勢必會遭到電網的遏制。
至此,我們也許要問,新能源發電為什么會影響到國家電網的利益的。這個利益之爭,必須要了解中國的電力系統壟斷特色。在中國,電網壟斷了從輸電到售電端的環節,電網既是向發電廠購買電力的唯一買家,又是向用戶售電的唯一賣方。在以售電作為業績指標的電網中,新能源自發自用一度電將直接導致電網減少了一度電的收入。所以電網對于新能源電力并網的積極性不高,甚至阻礙可再生能源并網。就算是全部上傳并網,賣給電網,由于新能源發電的成本高于傳統能源電力的幾倍,就算加上國家補貼,電網在購電和賣電之間也是不劃算的。更何況,還要為了全額收購綠電而投入了大量的基礎建設呢。由此一來,電網對于購買新能源電力的積極性更加不高了。試想,誰會愿意高價購買產品,又要為這個產品投入巨大的基礎保障,最后卻低價賣出!
追溯利益之爭的源頭,還是在于中國的電力體制。在中國目前的電力體制下,電網的垂直一體化壟斷,在根本上阻礙了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