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的麻煩又來了,這個有著“中國燈王”之稱的龍頭企業被515名股民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告上了法庭,索賠金額超過7000萬。
“現在實際起訴已經超過了1000人,金額應該已經過億了。”本次原告代理律師之一的廣東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國華告訴時代周報。
此次事件的導火索是半年前的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3月7日佛山照明曾發布公告表示,公司因在2010年、2011年期間多次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定,被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責令改正和警告,并被處以40萬元罰款。
“作為原告代理律師之一,我對本案勝訴前景比較樂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厲健對時代周報表示,他認為由于本次訴訟案司法解釋依據明確且被告違法事實已被證監會處罰認定,勝算幾率較大。
“我們肯定會有下一步的應對計劃。”佛山照明董秘林奕輝的態度則稍顯曖昧,對于坊間傳言的“聘請十人律師團”一說,他并未給出明確的答復。
就在“新傷”來襲時,佛山照明“舊患”也并未完全愈合。不僅屢陷“信披門”,其于2009年大舉推進鋰電業務也隨著前任董事長鐘信才的離去黯然落幕。“對于那些前景不好的項目,我們肯定會逐步退出。目前就是集中所有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發展LED業務。”林奕輝肯定地對記者說。
維權人數或超2000
這場中國證券維權史上,投資者參與維權人數空前的集體訴訟正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據記者了解到,這些投資者來自全國各地,珠三角地區則占據了大部分。“目前委托我的投資者100個左右,主要是A股股民也有一些B股股民。”劉國華對時代周報解釋,他說在委托他的投資者中有的損失金額高達200多萬人民幣,一位B股股民則損失了30多萬港幣。
厲健進一步舉例稱,在他代理起訴的的原告中,損失最大的是浙江股民崔先生,在佛山照明虛假陳述期間,他分五次買入佛山照明股票5萬股(均價17.96元/股),在2012年7月6日后繼續持有股票,起訴索賠金額57萬余元(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
事實上,此次起訴的投資者還在源源不斷的增加中。“現在實際起訴已經超過了1000人,金額應該已經過億了。”劉國華說,目前他手上拿到的案號都排到了1000多。
厲健向記者預測,在2015年3月6日時效屆滿前“索賠人數可能超過2000人,索賠金額可能超過2億元。”
而這場集體訴訟在半年前便拉開了帷幕。3月7日,佛山照明發布公告稱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佛山照明因此被責令改正和警告,并被處以40萬元罰款,事件還波及了時任董事長鐘信才在內的數位高管。
早在2012年7月6日,佛山照明也曾披露過《關于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其被廣東證監局認定在2009年年報、2010年年報與中報、2011年年報與中報里,未披露與關聯公司的關聯關系、關聯交易。
而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等行政處罰且權益受損的投資者都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在證監會作出處罰后,由多位證券維權律師牽頭,通過媒體采訪、發布公告和微博等方式征集股民索賠代理。也有一些投資者是看到公司訴訟公告或證券公司提示后,主動聯系律師要求參加維權。”厲健向時代周報表示,這些維權投資者根據佛山照明披露的信息先后購買了其發行在外的流通股股票,又因其虛假陳述導致了投資損失。
對于這案勝訴前景厲健和劉國華顯得十分樂觀。厲健向時代周報列出了如下理由,他認為,第一,證券法、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依據很明確;其次,佛山照明違法事實已被證監會處罰認定;投資者損失證據也充分,有詳細對賬單、開戶憑證等;最后,根據相關司法實踐,虛假陳述訴訟模式業已比較成熟。
厲健坦言:“近十年來,約有1.5萬名股民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9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約15億元,這些案件的大部分原告都以調解或判決方式獲得全部或大部分損失。”
事實上,此次起訴的股民還在源源不斷的增加中。“現在實際起訴已經超過了一千人,金額應該已經過億了。”劉國華說,目前他手上拿到的案號都排到了1000多。
厲健向記者預測,在2015年3月6日時效屆滿前“索賠人數可能超過2000人,索賠金額可能超過2億元。”
四年未盈利欲逐步剝離新能源業務
在記者獲得的一份投資者起訴狀上,2010年和2011年佛山照明被指存在5次信息披露違法,其有3次都涉及了其高調進入的鋰電業務。
這個僅經營四年便倉促告終的業務創辦之初便頗具戲劇色彩。2009年佛山照明籌劃推動投資新能源項目。當年5月15日,時任江蘇富瑞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的鄒建平拜訪時任佛山照明董事長、總經理鐘信才,向其介紹碳酸鋰項目。
同年8月18日,在佛山照明的董事會上,鐘信才提到下半年公司生產經營計劃時,表示要加快發展新能源項目。隨后佛山照明出資2923萬元成立佛照鋰能源,占總股本的38%,鄒建平被聘為佛山照明副總經理,主管新能源項目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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