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網電價的招標中出現超低價中標情況,將對整體光伏電站的建設、并網以及行業發展秩序都會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有可能使得光伏終端也會重蹈如今行業中上游的覆轍。
上網電價招標重出江湖?
在發改委近日出臺的光伏電站電價補貼標準中,其中特別指出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或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補貼標準,但通過競爭方式形成的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桿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年度光伏電站總體裝機規模仍受控制的前提下,這會否成為一些企業通過讓渡部分收益來換取項目的操作方式,值得關注。而這又將對整體光伏電站的建設、并網產生哪些影響,是否會擾亂行業發展秩序,都還是未知數。
往事
資料顯示,在我國最初通過特許招標來發展光伏電站的早期,確實出現過最終的中標價格脫離行業實際以及惡性競爭情況發生。
在2008年,當時中國最大的光伏電站——甘肅敦煌1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就采用了上網電價招標的方式。
根據當時媒體的報道來看,在國投電力與英利控股聯合報出0.69元/度的“超低競標價”后,企業、學會等業內各界都曾以各種方式表達了對這次招標的不滿。上述價格被認為是惡意競標,并給了政府一個錯誤的信號。
這樣的超低價格,此后得以延續。
2010年,第二輪光伏并網發電特許權項目招標,共吸引了50多家企業參與,競爭更加激烈。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許多企業開始不計成本殺價。最終,中電投旗下的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黃河水電”)以史無前例的0.7288元/度的報價中標。
根據發改委此次出臺的電價補貼方案,除了適用統一規定的補貼標準外,還鼓勵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光伏電站上網電價或分布式光伏發電電價補貼標準。
但對于具體的操作方式,發改委并沒有詳細的規定,只是要求通過競爭方式形成的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桿上網電價和電價補貼標準。
通過分析可以發現,此次相關部門之所以重提競價上網,可能還是與想減輕整體的補貼負擔有關。
在發布光伏上網電價的同時,發改委此次還再次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對此,發改委解釋道,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迅速,目前籌集的資金難以滿足補貼資金需求的迅速增長。截至2011年底,資金缺口為107億元。若不進一步提高標準,預計2015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將達到330億元左右。這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電費結算和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將產生嚴重的不利影響。因此,國家決定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
隱憂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對于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上網電價而言,既需要防范一些地方通過提高上網電價進行利益輸送以及干擾市場秩序,同時更要防范可能出現低價中標的惡性競爭。
“在7月份國務院發布的《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規定將加強光伏發電規劃和年度實施指導,這意味著將可能對光伏電站裝機實行年度規模控制。如果出現電站項目供不應求、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就不排除一些企業通過讓渡部分收益來換取項目立項的情況,這會否出現前幾年招標中的‘超低價’現象,需要警惕。”一位業內專家表示。
此外,另外一個可能出現問題的方面,則是并網。
盡管有關并網方面的問題也引起了各方面重視,但這一問題并非朝夕就可以解決,尤其是在并網后仍然存在的限發問題。
有電站業主曾透露,在青海格爾木地區,僅有包括其所在企業在內的兩家電站不存在限電的情況,其他電站均不能滿額運行。
而從現實情況看,并網難既有技術以及市場消納方面的原因,也有部門利益的原因。對于電網這種以賺取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二者差價的企業而言,如果上網電價能夠降低,其所得收益自然會隨之升高,這是否會引發道德風險值得關注。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如果上網電價的招標中出現超低價中標情況,將對整體光伏電站的建設、并網以及行業發展秩序都會產生不利影響,甚至有可能使得光伏終端也會重蹈如今行業中上游的覆轍。
因此,如何防止上網電價招標中的惡性競爭以及利益輸送行為,還有待對其具體操作流程進一步細化。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在每年10GW的裝機規模下,應該不會出現此前那種“僧多粥少”惡性競爭的情況。應該擔憂的,反倒是是否會吸引到足夠多的投資者,以完成這一年度目標。
“當然,在一些資源環境較好、并網配套等措施比較完善的地區,不能排除局部出現搶項目的情況。在這些地區,確實需要提防上述情況發生。”上述業內專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