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首個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擁有者李強收到國家電網重慶永川供電公司發來的一張特殊電費通知單。通知單的電費數額一欄的數字是“—301.35元”。這300多元錢,不是他欠供電公司的,而是他將自家發的電并網以來的收益。
自家投資建發電站既有誘人的前景,也有一些實際困難,應該理性看待。從投入產出的角度看,收回成本是對正常情況下的發電與收益計算,其中還有很多未知與變數,比如設備維修檢測、自然災害、人為破壞等等,收回成本并獲取收益也許不會是想像中那樣如意。何況,光伏發電靠的主要是光伏板將太陽能轉化為電能,這使得光照條件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那些光照差的地方,或者雖然光照好但秋冬季節光照不理想,發電就將受到影響。
從體制的角度看,包括個人家庭產電在內的分布式發電是一種新的能量供應系統,勢必替代一些傳統的能源系統,也因此會遇到傳統觀念、行業利益和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問題。目前電力體制下,國內的電網公司發電、配電和輸電合一,既要追求盈利最大化,又操控了壟斷的話語權,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在利益驅使下阻礙分布式能源發電項目并網發電。
而從技術上看,智能電網發展滯后也阻礙分布式能源發展。電網與分布式能源發展不相匹配的問題較為突出。分布式發電的頻繁啟動,可能造成電網瞬時負荷增大,給區域的網絡穩定運行造成一定的安全隱患,而目前國內的配電體系又還無法實現實時監測。一個家庭自產電上網,或者影響不大,但如果很多家庭都并網發電,那就很可能給局部電網帶來沖擊,這使得我們不能不考慮電網安全問題。
然而,批量“復制”難不等于沒有解決辦法。關鍵還在于,我們在面對能源短缺和環境污染雙重壓力時,能夠在發展分布式能源和清潔的、可再生能源上站得更高、看得更遠,有更多的緊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