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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LED照明產品最新能效規定》昨起生效,歐盟將分三個階段逐步提高LED照明產品的能效標準,中國內陸LED企業產品出口將面臨巨大的沖擊。據了解,新規將分3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的啟動時間是2013年9月1日,第二階段是2014年9月1日,第三階段是2016年9月1日。
歐盟是對LED產品進口要求最高的地區。LED產品進入歐盟市場,必須符合低電壓指令中的安全要求,電磁兼容指令中的電磁兼容要求,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和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WEEE)中的環保要求以及耗能產品生態設計指令(ErP)中的能效要求。此外,LED產品還需符合相應法規所規定的合格評定程序,只有這樣,才能加貼CE標志,順利進入歐盟市場。
有分析指出,要達到歐盟能效新標準,企業的相關出口業務生產成本需提高20%-30%。我國的LED產業發展不規范,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歐洲新標準實施客觀上會增加擁有相關出口業務企業的成本,造成一定壓力,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講,也會使得行業更加規范。
產品質量關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關于LED照明產品質量的問題也多次被強調,但相關企業并沒有予以重視,現在歐盟發布的新能效規定或許能夠給我國LED照明企業一個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