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脫硝電價標準,新增除塵電價,以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鼓勵燃煤發電企業進行脫硝、除塵改造,改善大氣質量。
根據方案,自今年9月25日起,將把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的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的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5分錢。
有關專家表示,若按照1.5分錢的標準征收到位,我國“十二五”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每年所需金額將基本得到保證。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李才華表示,國家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環保電價政策,主要目的是為了適當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規模,進一步健全環保電價體系,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和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這對于可再生能源企業而言,釋放出積極的政策利好信號。”國電龍源公司副總經理費智介紹說,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確實存在較大缺口。此次價格政策的調整,將緩解補貼資金缺口問題,也有利于提振投資者的信心。
通知明確,將把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分錢;對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補償,除塵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錢。
李才華認為,此次對燃煤發電企業環保電價政策的調整,進一步優化了火電上網電價的組成結構,新增了除塵電價補償,提高了脫硝電價標準,是我國治污減排政策的重大創新。加上已有的脫硫電價,我國火電上網電價已初步形成較為完整的環保電價體系。
環境保護部污染物總量控制司司長劉炳江也表示,這一政策調整,對于督促企業使用脫硝裝置和提高除塵標準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有利于推動電力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
有關專家還表示,環保電價的政策調整,將帶動節能環保產業的快速發展。“十一五”以來,我國燃煤電廠脫硫從技術到裝備已經完全實現國產化。多個企業在高效超低氮燃燒技術研究及應用上取得重大突破,脫硝催化劑制造企業迅速發展,生產能力已經接近30萬立方米/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通知中已經明確要求各地研究提出具體電價調整方案,國家也將出臺嚴格的環保電價考核管理辦法,確保環保電價政策落實到位。李才華表示,國家將配套出臺嚴格的環保電價考核管理辦法,明確環保電價執行的方式、方法、標準、程序和考核措施。各級價格、環保部門要在日常監管的基礎上,定期開展專項環保電價檢查。
李才華否認了此次調整與煤電聯動有關,“這次電價調整屬于電價結構調整,不是煤電價格聯動。”
記者還了解到,此次電價調整主要通過對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進行結構調整來實現,不提高銷售電價水平,也不會增加居民和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