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我國煤炭定價采用“雙軌制”,分為重點電煤合同價格和市場煤價格。煤炭價格“雙軌制”造成“重點電煤”和“非重點電煤”價格即“計劃煤”和“市場煤”的巨大懸殊。重點合同煤價明顯低于市場煤價,在煤價直線上漲的時期,重點合同煤的存在極大地保護了多數發電企業的利益。煤炭市場的無形之手與有形之手,掰腕子正酣。從2012年開始,不斷下降的煤價,使得重點合同煤和市場煤共存的“煤價雙軌制”失去意義。
2012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以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實施電煤價格并軌的電煤市場化改革核心,并確立了改革的主要任務和方向。這意味著,歷時16年的煤炭價格雙軌制和歷時幾十年的煤炭訂貨會從2013年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煤炭價格全面實現市場化。電煤價格徹底并軌,由原來的“重點(合同)煤”和“市場(交易)煤”合二為一,都并到“市場煤”軌道上,變成“市場煤”進行交易,這是煤炭價格徹底市場化的一個重要標志。
當時有人高呼,煤價雙軌制在煤電企業多年來喋喋不休的爭執和國家發改委欲罷不能的猶豫中終于要壽終正寢了,這是市場無形之手的勝利,并預言2013年是煤炭市場化元年。然而,在電煤市場化改革剛推進不到半年,就遭遇了“地方保護主義”的抬頭。2013年,來自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仍然從多個層面祭出重拳。比如,河南、山東、湖南等地相繼出臺“煤電互保”政策,助力當地煤企紓困;然而,“煤電互保”不斷演變為政府間博弈,恐阻礙電煤市場化進程。再如,針對煤炭價格持續下行局面,山西省出臺“煤炭20條”,緊急救市,力圖扭轉煤炭市場頹勢。雖然這些政策短期將給煤炭企業帶來實惠,但企圖通過政府的“救市”政策挽救跌跌不休的煤市是不可能的。可見,煤價雙軌制取消,只是煤炭市場化的一個環節,產業鏈上的其他環節的市場化之路仍然任重道遠。
盡管,目前從我國煤炭市場發展的整體情況來看,煤炭價格的市場化步伐不斷加快,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但價格形成機制仍然不盡合理,表現為價格還不能完全反映煤炭資源稀缺程度、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和市場供需關系。其最大特征是“鳩占鵲巢”,即在市場化的價格下,包含著不合理的收費以及重復的稅費設計。
今年的煤炭市場寒流不斷,因為價格低迷,很多國有煤礦已陷入虧損狀態。按照市場規律來說,煤炭市場產能已經嚴重過剩,產量會逐步縮減,以達到市場供需平衡點。從長遠看,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是“王道”,是促進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方式轉變的最有效辦法。當前國內外錯綜復雜的經濟環境帶來大幅波動的市場形勢,既影響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但也催生了經濟結構調整和深化煤炭生產流通體制改革的重要機遇。因此,我們要借市場不景氣的倒逼之機,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費工作力度,把“鳩”請出“鵲巢”,推進市場化。同時,研究煤炭稅費整體改革方案、合理確定稅費總體水平,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堅持深化能源資源型產品價格的市場化改革方向,真正還煤炭價格合理機制的本來面目。當然,在煤價完全市場化的同時,煤炭資源市場化、電力市場化等產業鏈各個環節的市場化也要同步推進。
當然,這些措施的實施效果還需時間和市場的雙重考驗,需要我們有理性的思辨和深層次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