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調電價可以促進電力消費,幫助煤炭從“去庫存”轉向“補庫存”,度過困局。同時,下調電價有利于降低工業生產成本,有助于緩解許多產業的困難局面。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接收到任何國家發改委下調電價的通知,更沒有開始做這方面的準備工作。”8月20日下午,中國五大電力集團之一的大唐集團公司有關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回應說,目前的市場傳聞“并不可信”。
日前,中國電價調整又一次成為市場焦點——有報道援引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消息人士的話稱,國家發改委做出了年內調整電價的初步方案,“在煤價沒有回暖的情況下,最早今年10月將下調電價”。
對此,《國際金融報》記者昨日致函國家發改委新聞辦求證上述消息,但截至本報發稿,尚未得到官方回復。不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對媒體回應稱,“到年底會按各項條件商議電價是否要調整,當前并沒有任何國家層面的調價方案,也不會在10月調整電價”。
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林伯強則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按規章,下調電價是“必然趨勢”,但至少“在明年1月之前不會調整”。
下調呼聲不斷
隨著煤炭“黃金十年”在2012年正式結束,中國煤價整體一直處于下行態勢。數據顯示,去年9月開始,國內煤炭價格連續下跌了10個月。以7月31日收盤時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為例,5500大卡動力煤的綜合平均價格報收570元/噸,比年初的633元/噸下降了63元/噸,跌幅接近10%。
對此,有消息人士對媒體說,由于煤價降幅太大及地方政府的施壓,“國家發改委為了保持煤電聯動政策執行的嚴肅性,做出了年內調整電價的初步方案”。消息稱,在煤價沒有回暖的情況下,最早今年10月會下調電價。
“今年以來,各地紛紛呼吁下調電價,以減輕工業企業成本負擔。”與上述消息相對應,江蘇省機關報《新華日報》8月19日也稱,“目前討論的方案有兩個:一是上網電價作調整,銷售電價保持不變,理順現有電價機制;二是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均作調整。”
《國際金融報》記者發現,早在今年5月22日,國家發改委決定進一步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電價時,市場就出現了下調電價的傳聞——“國家發改委已接到來自多個省份政府的申請,要求下調工業用電價格,以帶動地方工業生產”。
8月12日,《人民日報》又援引煤炭行業人士的表態稱,下調電價可以促進電力消費,幫助煤炭從“去庫存”轉向“補庫存”,度過困局。同時,下調電價有利于降低工業生產成本,有助于緩解許多產業的困難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投行花旗銀行5月21日也曾預計,中國將于今年第三季度下調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8分(約2%),來補足國內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
有一定依據
據本報了解,頻繁出現“電價下調”的呼聲不是沒有依據。去年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既取消了電煤價格“雙軌制”,還完善了煤電價格聯動機制。這其中,《意見》提出,“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
對比上述環渤海動力煤10%的跌幅,中國電價確實到了“可以調整的區間”。
“剛在去年捋順了煤電聯動機制,有關部門肯定不會錯過下調電價的機會。”林伯強分析,“因為,此舉既是對上述《意見》等規章條文的尊重,更要讓外界看到中國電力的市場化改革決心。”
但林伯強認為,電價肯定不會在10月進行調整,“一方面,電價調整是大事,不可能僅花1個多月時間就出臺讓各方都滿意、且符合市場真實情況的方案;另一方面,按去年12月底《意見》出臺的時間點看,最早也要到明年1月才會出臺調整方案。”
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下稱“中電聯”)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介紹,按經驗看,電價調整是“自下而上的過程”,即各省要先向發改委處報告,經國家發改委組織測算評定后才能決定,“而不是草率出臺方案”。
該人士認為,從調整方案看,有關部門最終會下調上網電價(電網購買發電企業的電力和電量),不會涉及到終端居民用電和銷售電價的調整。
難免不遇到阻力
不過,記者在采訪中得到了這樣的觀點:到時候下調電價,可能也會遇到不小的阻力。比如,《人民日報》此前援引中電聯副秘書長歐陽昌裕的話稱,雖然火電行業從過去嚴重虧損轉變為當期盈利,但仍然存在許多影響盈利的不利因素。
《人民日報》舉例稱,受全社會用電需求增長下行影響,火電設備利用小時下降,企業邊際利潤在下降,且去年開始的全面脫硝等環保改造工作需要較大投資,國家出臺的補貼電價遠不能抵消成本的增加。同時,因往年煤電聯動價格遠沒到位,火電企業歷史欠賬較多,五大發電集團負債率均在80%以上,高于國務院國資委的“預警線”。
“遇到電力企業阻擾是肯定的,過去幾年,他們確實因煤價上漲受了苦。”林伯強說,“但這不應該成為拒絕漲價的借口。而且,可以預計,電企的意見也根本不會為煤炭企業所接受。”
對此,上述原中電聯人士認為,下調電價對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