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江門戰略性新興產業(江門綠色光源)的發展,江門頒布《關于進一步扶持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江門綠色光源)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并已年初公示征求意見。
在促進LED項目投資上,《意見》共提出6項具體辦法,其中規定對LED產業鏈外延、芯片、封裝、應用、襯底、材料等關鍵環節的新增或擴建投資項目設備投資給予補貼。
設備投資總額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的給予設備總額6%的資金補貼,設備投資總額5000萬元以上的,超出5000萬元部分給予8%的資金補貼。
《意見》還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產業聯盟等中間組織組團投資LED項目,除企業享受相應的優惠外,組織者也可以根據項目投產時實際到位的投資總額,按1億元以上的或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而在促進LED企業發展壯大方面,也提出了具體的鼓勵辦法,對被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國家級10萬元、市級1萬元的標準一次性給予獎勵。企業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院士工作站、檢驗測試平臺、重點實驗室等認定的,按國家級50萬元、省級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企業獲得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
而在企業創建名牌產品上,對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在省政府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被評為廣東省名牌產品或省著名商標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評為出口免驗企業的可按上述標準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意見》還鼓勵企業主導或參與標準制定工作,并指出如果企業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獎勵10萬元、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獎勵20萬元等一系列鼓勵措施。另外,還鼓勵企業積極走出去參加國內外的展覽,并給予3000至1萬元等不同標準獎勵。
而在LED產品推廣應用上,對采購本市LED產品目錄產品的公共照明領域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照明項目,給予采購總額2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同時鼓勵市政公共照明及高新區內公共照明建設和改造工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各產業園區對LED產業發展有重大貢獻企業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