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光伏產業已進入洗牌周期。從歷史經驗來看,在適當時機進行洗牌重整,不一定會對相關產業發展帶來拖累,反而會為相關產業的發展贏得更廣闊的空間
6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布,歐盟將從6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如果雙方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妥協方案,屆時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
雖說這一臨時性裁決留有緩沖余地,但我們不能把期望完全寄托在最終的妥協方案上,要想從根本上解決中國光伏產業乃至中國制造業的出路,必須開辟內需市場,或將產能向海外遷移,或將產業觸角向上游高端延伸,并形成倒逼機制。
歐盟光伏雙反警示我們,不能將一個龐大的產業押注于海外市場。自2004年后,我國光伏產業連續5年增長率超過100%。2010年我國光伏電池產量已超過全球總產量的50%。而中國光伏產業的迅猛發展與歐洲市場的拉動有著十分重要的關系。海關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總共出口了約17吉瓦的光伏組件,占總產量的75%。這其中約有9吉瓦出口到了歐盟。
目前,缺乏核心技術、僅能賺取加工費是我國光伏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而產品主要出口海外市場的現狀則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陷入被動。有關專家建議,為徹底扭轉我國光伏產業嚴重依賴歐美市場的局面,我國必須盡早建立并完善自身的光伏發電市場,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為光伏企業創造國內需求。這特別需要政府轉變財政支持方向:一方面,支持建設光伏發電站,直接為光伏產品創造市場;另一方面,支持民間光伏發電項目,進一步完善并網制度,推進電力改革,形成光伏發電的良性循環。一個棘手的問題是,國家電網[微博]是國企,光伏企業大多為民企,要兌現并網的承諾,光伏企業還要看“電老大”的臉色。國家電網的壟斷性脾氣還會阻遏光伏產業內需市場的開辟,必須引起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與之前美國對我國光伏雙反所不同,此次歐盟的反傾銷包括了硅片、電池片、光伏組件等所有產品。這意味著中國企業不可能通過中間產品的海外采購,來規避歐盟征收的反傾銷稅。中國企業只有將光伏生產鏈整體向海外遷移,與其本土企業同臺競爭,才能消除不正當競爭的“口實”,并有可能重新進入歐盟市場。
將產能向海外遷移,進行海外直接投資,將給光伏企業提供進一步滲透海外市場的機會。在當地設廠無疑能使企業掌握更多實地市場信息,鋪設自有銷售渠道,也有利于建立融洽的企業文化,減少人文或政治因素的摩擦,有效地化被動為主動。
但是,海外新路并不意味著坦途,光伏企業走出去容易,想要“走得好”卻并不容易。此前就有眾多企業在海外投資、并購遭遇失敗的案例,人們記憶猶新。
因此,政府在鼓勵光伏企業走出去的同時也應提供更多配套的扶持政策。目前許多光伏企業嗷嗷待哺,沒有資金搞搬遷,也缺少對外投資經驗,對當地經濟、政治環境更是缺乏了解,這些都需要國家予以政策扶持,銀行、駐外機構等要給予配合,政府在當地的使館應當盡好向導之職。
光伏產業的價值主要集中在上下游上,即設備制造、原材料提純以及終端發電,而中國光伏企業大多處在價值鏈的中游地帶,也就是將硅材料加工成光伏電池和組件,不僅需要消耗大量能源,還要排放大量的廢水廢氣。歐盟光伏雙反警示中國企業,必須將光伏產業向上下游延伸。這就要求光伏企業練好內功,加大技術改造,以提升核心競爭力。
只要我們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特別是進行戰略方向上的重大調整,中國光伏產業還是值得期待的。
從商業市場規律來看,中國光伏遭遇雙反未必是壞事。歷史上任何一個新興產業從萌芽、成長到壯大,不可能一帆風順,都有一個挫折的過程,其中包括從一哄而起到優勝劣汰的痛苦嬗變,最終是適者生存。只有更多企業倒閉破產,產量供大于求,產品價格直線下跌的局面才能緩和,企業才能購買更多設備并投入新技術,從長計議,太陽能才可以同化石能源一比高低,F在,中國光伏產業已進入洗牌周期。從歷史經驗來看,在適當時機進行洗牌重整,不一定會對相關產業發展帶來拖累,反而會為相關產業的發展贏得更廣闊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