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廣受公眾關注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進入二審。二審草案增加規定保護環境是基本國策。作為基本國策,環境保護法定位為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主要規定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解決共性問題,并明確“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污染者擔責的原則”。
電力工業是節能減排的重點領域之一,早在“十一五”期間就實施了“上大壓小”、關停小火電的政策措施。2013年春天,當霧霾天氣一次次撥動著國人脆弱的神經。“PM2.5”從一個陌生的詞匯變成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時,火電又一次的被當做了“罪魁禍首”。
其實,節能減排,低碳環保,火電行業一直在努力,而且正在成為絕大多數企業無需提醒的自覺行動。越來越多的發電企業正在從粗放型向精細化管理轉型,實現了管理、效益的雙提升,有效促進了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
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不過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回避,時下,仍有不少火電企業調結構、轉方式推進不力;仍有少數一些企業不按時間節點完成節能減排任務。
如在今年年初的蘭州西固熱電惡意排污事件中,西固熱電公司擅自排污約1小時,蘭州市環保部門對其進行了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5月上旬,因脫硝改造進度緩慢,國電西北分公司被環保部限批,暫停了國電西北分公司除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外在陜項目環評的審批和相關手續辦理。
緊接著5月中旬,江蘇省環保廳公告稱,由于企業減排不力,依法對7家熱電企業進行了處罰。華光股份旗下無錫惠聯熱電有限公司因為在減排監測裝置上做手腳,被處以1700余萬元罰款。
在巨大的環保壓力下,環保部門對環境整治的手段日益嚴厲。
這次的環保修正草案二審稿中,“按日計罰”再次被提出。
在此前重慶市人大制定的《環保保護條例》中曾列入“按日計罰”,企業改正率從出臺前的不到5%上升到80%以上。本次草案針對目前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問題,更是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此舉將倒逼違法企業盡早采取環境整治措施。
群防群治 增強透明度
而針對目前環保執法不嚴、執法困難的情況,今后將加大聯合監管,建立跨行政區聯合防治協調機制,規定“國家建立跨行政區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監測,實施統一的防治措施”。
其實,早在2011年,環保部門就已經與國家發改委聯合執法,對8家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的電廠進行了處罰。
環保部一份內部報告也指出,“十二五”期間環保部將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相關部門,著力建立環境事故處置和損害賠償機制,設立專業的環境污染事故損害專業鑒定評估機構,建立鑒定評估工作機制,明確責任認定原則以及賠償方式、社會化分擔模式;建立損害評估、損害賠償以及損害修復技術體系與制度框架;推動環境法律責任、環境損害賠償的立法進程,促進環境污染責任追究和賠償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另外,草案還提出要明確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重點排污單位應當主動公開環境信息。
火電環保市場巨大
環保部于2011年9月發布了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展開了對火電行業的煙氣脫硝治理。同年年底,國務院印發環保“十二五”規劃,國家環境保護部與各地及部分中央企業簽署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
嚴厲的環保政策,也催生出了巨大的環保改造市場,而且環保產業也已經成為電力企業利潤的重要來源,這在當年電煤價格高企的時期,尤為明顯。
2013年3月,環保部再次修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火電將實施特別排放限值,嚴格控制區域煤炭總量消費的“雙控”重拳治污。與此同時,電廠脫汞也被提上日程,火電行業環保門檻大大提高,據稱是“史上最嚴”的“減排新政”。
據業內人士普遍預計,作為“美麗中國”概念的重要內容,在政策層面“恩威并施”的推動下,2013年,我國火電廠煙氣脫硝將進入集中爆發期。預計全國新增火電廠脫硝裝機規模可達1.5億千瓦,由此可創造的煙氣脫硝市場規模可達3000億元。
央企牽頭 電力減排提速
按照“十二五”火電環保改造要求,2014年7月1日前,現役電廠要進行全方位的環保技術改造。中電聯相關數據顯示,截至目前,火電行業需要完成除塵提效改造容量約5億千瓦、脫硫提效改造容量約3億千瓦、脫硝改造容量約6億千瓦。
“這是政治任務,不計代價必須完成。”一位電廠人士表示,“十一五”剛剛完成大規模脫硫,“十二五”又要開始脫硝,將來還有可能要脫汞,電企承擔了相當大的改造壓力。
據中電聯科技開發服務中心副主任羅勇透露,2013年五大發電央企各自將完成脫硝脫硫改造工程的機組都接近100臺左右。目前,五大發電央企均要求旗下分子公司超額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確定的標準。
發電行業的減排行動越來越主動積極。節能減排已成為實現電力行業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的必然選擇。“十二五”以來,電力行業深入推進節能減排,調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