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伴隨著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平臺的啟動,深圳成為我國首個正式啟動碳交易試點的城市,這也是我國正式運行的第一個強制碳市場。據介紹,自2011年10月國家宣布深圳成為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以來,深圳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籌備過程中創下數項第一,例如,制定我國第一部規范碳交易的地方性法規;制定我國第一個組織層面溫室氣體量化、報告和核查規范和指南;建立我國第一個主要采用基準法進行分配的碳交易體系等。
雖然,這只是一次區域性的新嘗試,剛剛開始并且仍面臨諸多方面亟需完善,但是,業內專家對于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出臺還是寄予了厚望。那么作為碳排放大戶,火電企業將會在這一趨勢中受到什么樣的影響?是否會如某些觀點所認為的那樣,“受傷”最重?同時,火電企業又該采取哪些措施應對呢?
難在確立配額數量
據專家介紹,碳交易首先需要劃定企業配額,即分配每個企業所擁有的碳排放數量,在此基礎上,各個企業根據自身實際碳排量與配額數量的差別,進行“多賣少買”。即如果企業用不完配額,可以將剩余配額出售;而排放量超過配額數量的企業,可以在碳交易市場上買入所缺少的配額數量,以使得實際排放量與所擁有的配額相等。
“確定企業所擁有的初始配額量,是碳交易流程中首先需要確定的一點,同時也是最難的一點。”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說,“雖然目前在給企業劃分配額時有相應的標準和規定(如按照能源消費量劃分),但是總會有企業對標準存在諸多不滿。所以這需要強制性。”
據了解,目前深圳碳交易正式啟動,為我國的碳交易做出了很好的嘗試,但是接下來碳交易更大范圍的推廣仍面臨著諸多困難和挑戰。“深圳市作為某個特定區域,相關部門對于區域內各個企業都比較了解,所以在配額劃分相對比較容易。”林伯強說,“但是當擴展到全省或更大范圍時,會遇到各個區域內的各種復雜情況,屆時配額劃分也將會面臨更多困難。此外,各個區域間也會面臨利益糾紛,所以配額劃定困難依舊不小。”
火電“受傷最重”與否難判定
據介紹,目前我國的碳排放大戶主要集中在冶金、鋼鐵、化工等高耗能行業,同時還包括其他各類煤炭消費大戶,特別是煤電企業,因為煤電行業一年能“吃掉”全國煤炭產量的一半。
此外,有數據顯示,“電力行業是我國碳排放的主要行業之一,2010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量接近全國排放總量的50%。”同時,電力行業也是碳減排的重要領域,“十一五”期間累計實現的二氧化碳減排量超過10億噸。隨著我國碳排放權市場建立,電力行業必然成為重要的市場主體。而據了解,電力行業碳排放主力軍無疑是火電行業,因為其他類型發電(如水電、風電、核電等)幾乎沒有碳排放。
目前有觀點稱,由于我國煤電企業是碳排放大戶,所以在碳交易實施后,會“受傷”最重。對此林伯強認為:“因為火電企業是碳排放大戶,所以碳交易必將對其產生不小影響,但是在沒有火電企業具體配額數據的情況下,該影響程度大小仍然難以確定。”
火電或將得到配額傾斜
火電是我國電力行業的支柱,占我國發電量的80%和裝機容量的75%,火電對于我國電力的安全供應作用重大。所以,有研究認為:“在碳交易市場初期,劃分給火電企業和以火電為主的地區的碳排放配額不能過小,以保障其持續發展能力和供電能力。”
對此林伯強也認為:“根據目前煤電企業的情況,我國在劃分配額時,可能會給予相應的照顧和考慮。”但是同時他也表示,“對火電的傾斜幅度不應太大,因為碳交易的最終目的就是減少碳排放,這也是推行碳交易的基本原則和準繩,所以任何對于個別行業的特殊考慮和傾斜,不應過于偏離這一原則。”
另外,有觀點認為,從碳交易定價方面來講,火電行業理應得到特殊考慮。因為目前我國火電企業的發電量是由相關政府部門分配,所以碳排放配額的分配要考慮與電量指標相結合。
降低發電煤耗愈顯重要
據了解,自從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等7個省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以來,碳交易定價一直備受關注。“碳交易目前在我國主要采取政府定價。”林伯強表示,這主要歸因于當前我國碳交易市場規模太小。“目前我國首先需要做的,應該是將碳交易市場規模做大,然后再考慮市場化定價的推進。政府定價的局面在短期內不會改變。”
據林伯強介紹,政府定價也有其明顯缺點:“如果價格定得過高,那么必定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情況,企業完成起來比較困難,容易造成企業不履行碳交易的情況,這樣可能導致碳交易不了了之;如果價格定得過低,那么碳交易所起到的真正作用可能會較小,失去了推行碳交易的意義。”
據介紹,在碳配額、電量指標等關鍵要素都由政府相關部門決定的情況下,火電企業提升自身經營能力、降低自身碳排放強度等,便愈發顯得重要。而電廠正在致力于提高的機組運行效率和采取的“上大壓下”等策略,在碳交易面前,也被賦予了更多的內容和意義。因為以上措施均可降低電廠發電煤耗,而這同時也賦予了電廠更強的盈利能力參與和應對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