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光伏產業的定位及抓手問題,半年內兩次國務院常務會討論一個經濟貢獻值甚微的產業發展問題,在共和國的歷史上一定是絕無僅有的。反復研讀會議內容,對光伏產業的地位確立之高和對產業的問題了解之準確,既在預料之中,又在預料之外。特別是光伏“國六條”不僅條條在理,而且用老百姓的話說是句句在“點”。
預料之中,是因為光伏產業在能源戰略、新經濟、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的重要意義是不爭的事實。去年底,先是國務委員專門考察江蘇光伏企業,后是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討論;不久前,先是李克強總理考察河北光伏企業,再是國務院常務會議重點討論。定位光伏產業“是新能源產業的重要發展方向,我國光伏產業已具有相當國際競爭力”應在預料之中。
預料之外,是因為國務院常務會議為發展光伏制定的六項措施條條切中產業發展的關鍵,如果不是長期、深入的思考難以達到如此精準的水平。筆者在認真學習、研究之后,為了更好把握會議精神,也曾試圖將光伏“國六條”或刪繁就簡或重組先后,結果毫無可能。因為“國六條”之于光伏產業的發展缺一不可、無論伯仲,對此不能不深感意外。
在市場經濟中,完全市場化產業,市場發揮主要調節作用;非完全市場化產業,“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共同發揮作用。光伏產業是非完全市場化產業,政策的作用至關重要。由于多種要素的同時存在,要求政策絕對正確的難度倍增,無不考驗政策制定者的智慧。光伏只是一個規;嬖诹耸甑漠a業,各國產業政策尚在摸索之中是一個事實,2011年以前我國光伏產業政策集中表現在地方政府也是一個事實。“國六條”是首次在國家層面對光伏產業進行定位和把握,目前鮮見負面評論。
產業的發展水平基于產業的發展環境,健康的發展環境基于要素的完善。規劃、上網、電價、融資、技術(含“標準”),“國六條”中前五條是光伏產業發展環境不可或缺的要素。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則事關中國光伏產業階段性、亟待突破的重大問題。
非完全市場化產業首先離不開規劃,光伏產業的規劃應當包括兩大核心內涵:光伏發電補貼款從何而來,能來多少;根據總補貼款明確電站建設多少,補貼多少,補貼多久。當前光伏產能的嚴重過剩即是缺少國家規劃的結果,建議規劃中部分重要內容應當以法律形式明確和完善。
“發、送、配”是電力商品的完整服務過程。政策主導下的發電難免走在前面,三者之間的配套是保證服務結果質量的關鍵。2012年我國風力發電因未能與電網協調發展,“棄風”100億千瓦時,經濟損失巨大。對于即將迅速崛起的國內光伏發電,這一前車之鑒意義重大。
價格、融資、技術更是產業環境不可或缺的部分。價格永遠是市場的核心,既是電力商品的核心,又是電力投資的核心;融資對于規模經濟的能源尤為重要,規模經濟就是“準金融”。補貼電價是多少、資金需求從哪兒來,回答了這兩個問題,便回答了光伏企業家們當前心中最關心的問題;而對于技術和標準問題,沒有核心技術無從真正的國際最有競爭力產業,沒有標準化無從現代經濟、無從光伏產業的信用體系。
如果產業政策只是停留在宏觀層面,那么政策的效果只是在搞運動而不是在搞經濟。當前,光伏企業家們在靜候圍繞“國六條”各項實施細則的出臺和完善。